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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多家医保定点药店虚开药品发票 成公开秘密

 

CCTV.com  2009年08月27日 04:39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  

写着药品名的单据

虚开的药品发票

实质的购买产品

  西宁多家医保定点药店存在不规范经营现象

  中广网北京8月27日消息 (中国之声记者白宇、符原韵):近日有听众向中国之声反映,在青海西宁的一些药店存在乱开、虚开药品发票,使用医保卡购买非药品类商品的现象。记者在西宁的多家药店调查后发现,只要顾客提出需求,购买食品、日用品、化妆品等后,都可以开具药品发票,有的只要交纳税金,不购买任何商品也可开具发票。还有些药店则可以使用医保卡购买医保范围以外的物品。

  接到举报后,记者立即赶往青海西宁,在西宁的市民大药房、振海医药公司、老百姓大药房、赐寿堂等多家药店记者发现,只要顾客需要开具药品发票,买什么东西根本无所谓。在西宁火车站对面的回春超市记者了解到,回春超市和回春堂药店是一家,如果在超市这边买东西,可以在药店那边开具药费的发票。回春超市的员工说:“上我们这买东西,你要是比方说你买600块钱,然后过去开600块的发票,我们都是开绿灯的。”

  随后记者又在老百姓大药房小桥店看到,药店的货架上,小食品、日用品、美容化妆品等应有尽有,但价格比外面的超市贵了很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购买这些东西都可以开药费发票。在店员的推荐下,记者买了两袋牛肉干,之后,药店员工把记者带到药店后面的了交款台。款台工作人员在《青海省省级医疗社会保险定点药店购药单》上填写了爱丽眼药水和罗红霉素两种药品的名称和剂量,并开具了青海省西宁市医药零售统一发票。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还有些药店,顾客可以不购物,直接花钱就能买到发票。青海南方药业第二分店和赐寿堂药店的店员都告诉记者,在这里开发票只需要交纳20%的税钱。

  那么,这种乱开发票、虚开发票的现象是否合理合法呢?西宁市税务局郭副局长说,这违反了税法的相关规定:“买了东西了那还好说一点,只不过我买了别的你开成这个,这个严格说是不符合规定的,但是对国家的税款没有造成流失。但你这个行为是不符合规定的。你这个行为我可以处罚”。对于不买东西只开发票的行为,郭副局长认为更不合法:“那就更不合法了,这里有无形当中国家就损失了这一部分税款,你开出这个严格来说是要追缴你的税款的,因为你开了发票没卖东西。如果没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话,可以按照发票的管理办法对他进行处罚,牵涉到税款了就可以用到法案了,可以让他补交税款,可以罚款,我可以对你罚上1倍2倍5倍。”

  在西宁的药店,这种乱开发票,虚开发票的现象似乎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一些药店的工作人员称,他们这样做也是因为顾客有需求,东西虽然贵了点,但买的人能报销,用不着花自己的钱,药店也能多赚点。

  据药店工作人员介绍,每年这个时候,当地一些企业的职工都会来这些医保定点药店大量购物,开具药品发票后拿回单位报销。根据药店员工们透露的信息,记者在一家大型企业职工宿舍区进一步了解到,这家公司近几年来,一直要求职工上交药费发票,年底前按照发票金额予以报销,9月和10月正是他们上交发票的时间,公司按职工年龄分划分为每年480元、600元和720元三个档次。但职工们对这种特殊的“福利”并不满意,他们说:“你直接把钱打到银行卡上打到工资本上哪都行啊。人家不这样,人家就要你报。这样我们也麻烦他们也麻烦,那他们就非要这样,咱们也没办法,谁愿意去跑这麻烦啊。”

  既然职工们不满意这种所谓的“福利”,企业为什么还要执意执行呢?西宁市税务局郭副局长说:“这个就牵涉到企业所得税。加到一块啊,成本啊,费用啊,这个开支大了的话,这个企业所得税就少了。他的利率就少了,甚至利率是负的就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了。”

  在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很多企业职工都是使用医保卡购买了大米、食用油、保健品、日用品后开具的药费发票。在赐寿堂大药房,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如果使用医保卡购买大米、食用油、日化用品并开具发票时,还需要从医保卡里抵扣相应的税金。如此看来,医保卡不仅能买药,也能买柴米油盐,还能当作银行卡直接提现。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西宁市的多家医保定点药店都可以使用医保卡购买《医保目录》以外的物品。而按照国家规定,医保卡持卡人可在医保定点药店刷卡买药,所取的药必须是由国家设定的《医保目录》中规定的药品,保健品与其他物品不允许用医保卡刷卡购买,各医保定点医院和药店都不允许擅自扩大医保卡的使用范围。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呢?究竟是制度上存在漏洞还是执行层面有待改进呢?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研究员王春光认为:“这个是很不正常的,这个说明我们在医保报销管理上存在一些漏洞。国家应该在制度上进行更具体的设计,管理部门应该加强对报销制度的监督,管理程序上应该有些改进,特别是对报销的程序进行监控监督和抽查,对于一些违章违法的行为,进行严惩,这种行为应该让他在一定程度上付出更高的代价。”

  对于如何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王春光研究员认为应从两个层面入手:“一方面是说,他这种行为如果违章违法,一旦发现,应该受到惩罚,这是政策层面。从另外一个层面来讲,应该加强对医保理念的宣传,让参保的人认识到医保是专项的,而且是为他提供服务的,他不应该做一些超越医保范围的行为,这方面的解释宣传要做的深一点,贴近老百姓一点。”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级相关政府部门高度关注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今年初,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医保全覆盖,解决居民就医费用问题成为未来3年的主要目标。一方面,国家正在下大力解决生活困难人群就医难、就医贵的问题。另一方面,个别享受到医保政策的人却钻空子、挖墙脚想方设法谋得一己私利。该如何从制度层面、监管层面堵塞这类漏洞?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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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二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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