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19日电(崔静、李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19日发布2009年第1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对13种严重违法广告进行了曝光。
被通报的7种严重违法药品广告涉及的药品及厂家分别是:陕西君碧莎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皮肤病血毒片”,广西邦琪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桂龙药膏”,广州陈李济药厂生产的药品“舒筋健腰丸”,昆明生达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雪胆胃肠丸”,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银屑胶囊”,吉林金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咽炎片”,通化永仓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强力脑心康片”。
严重违法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是陕西奥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近视回归镜”。“美诺牌减肥便携茶”“拉摩力拉牌玛卡片”“依诺宁牌护本胶囊”“金脉牌金脉胶囊”和“华纳牌磷脂胶囊”等5种保健食品广告也因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频次过高受到通报。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的通报,13家被曝光的严重违法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以及保健食品广告均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部分广告中其产品名称宣传亦不规范,甚至有利用专家、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警示广大消费者,要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药品;保健食品没有治疗作用,不能代替药品,广大消费者应谨慎购买。
据了解,自2009年1月至6月,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17797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832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12684次。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江苏、河南、四川和陕西等8个省共撤销22个因严重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违法宣传的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北京等22个省区市对违法广告涉及产品采取了360次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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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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