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朝闻天下):新医改昨天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国务院相关部门公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在新医改方案定下的近期五项重点任务中,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被看作是重大体制机制的创新,是医改的重点和难点。
实施意见指出,在保持数量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实行动态调整管理,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并统一配送。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基本药物全国零售指导价格。在保持生产企业合理盈利的基础上,压缩不合理营销费用。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原则上按药品通用名称制定公布,不区分具体生产经营企业。
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县(市、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各地要按国家规定落实相关政府补助政策。
建立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制度。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达到一定使用比例。
患者凭处方可以到零售药店购买药物。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实施意见》明确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的时间表,2009年,每个省(区、市)在3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包括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到2011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到2020年,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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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