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30日黑龙江省铁力市呼兰河西大桥坍塌到7月15日京津高速公路匝道桥坍塌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这样频繁的桥梁坍塌事件引人关注。安监部门对事故原因的调查结果几乎都与车辆“超载”有关。
“车辆超限超载的深层次原因尚未消除,长效机制远未健全完善,治超工作向纵深推进的难度越来越大。”全国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7月24日在全国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现场会上说,目前有六个方面的情况需要引起注意:一是进展不平衡,一些地区和一些路段的车辆超限超载现象出现反弹;二是部分执法人员产生厌战情绪,使一些地区治超的执法力度有所下降;三是源头治理不到位;四是超载车辆严重威胁桥梁安全;五是责任追究制度不完善;六是有些地方和人员执法行为不规范。
山西治超使用综合手段
山西是煤炭大省,曾经一度成为超载超限的重灾区。自2007年12月19日起,该省全面启动了“无缝隙、拉网式”治超总行动,通过一年多的不懈努力,全省车辆严重超限超载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大幅减少,公路运输秩序明显好转。
山西省政府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治超后的一年半与治超前的一年半相比较,全省交通事故减少3061起,同比下降21.4%。死亡人数减少790人,同比下降16.5%。受伤人数减少3367人,同比下降20.6%。
李盛霖说,山西的经验值得推广,它的特点是坚持政府主导,加强部门联动和区域联动,坚持路面执法与源头监管并重,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手段,强化责任追究,有一套完善的治超长效机制。
行政长官成第一责任人
据记者了解,山西的具体做法是,省政府明确规定市、县政府是治超的责任主体,市长、县长是治超第一责任人,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行业监管第一责任人。省政府确定由分管副省长主抓,交通、公安、工商等20个部门组成省政府治超工作领导组。全省11个市、119个县(市、区)都成立相应的机构,形成了“政府主抓、部门联动”的治超格局,建立了“管理无缝隙”、“责任网格化”的监管模式。
“管理无缝隙就是政府、部门在法定职权内履行岗位职责,条块结合、区域协作、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职能不交叉,管理无空档;责任网格化是指以市、县、乡、村为单位,把区域内所有货运源头企业、货运源尾企业、车辆生产改装企业和各等级公路路段全部划分网格,按照属地管理和系统监管的原则,将治超任务逐项分解,形成责任网格体系,责、权明确,人、事对应。”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厅长段建国告诉记者。
完善法规政策成就治超
交通运输部法律专家委员会成员张柱庭教授说,山西治超的经验在于它有一套完善的法规作依据,这些法规在源头监管、规范执法、责任倒查、考核奖惩、行政问责等方面,建立起涵盖治超全过程的法规和政策体系,为治超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规和政策支撑,在治超工作方面有所创新。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山西省政府针对源头治理缺乏执法依据的问题,出台了《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明确了源头治超的责任,对煤、焦、铁等各类货物运输源头企业的装载行为全面实施监管,同时明确规定了装载单位的权利和义务;针对不作为、乱作为、问责难的问题,出台了《山西省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省监察厅配套出台了《山西省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对各种违法情形及处罚程度作了明确规定;针对执法职责不清、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省政府出台《关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见》及《实施细则》,分解治超职责,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处罚标准。此外,为了进一步提高治超法律效力,省政府草拟了《山西省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条例》,近期将提交省人大审议,可望在明年一季度前正式颁布。
重点治理超过55吨车辆
7月15日坍塌的呼兰河西大桥限重只有30吨,但有一辆运载钢材的大货车就超过了60吨,最终造成桥体压塌,8车坠河,21人落水,4人受伤,4人死亡。
“目前的治超重点是普通公路上的桥梁、取消收费后的二级公路,路面执法要以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为重点治理对象。”李盛霖强调,把住源头装载关,力争2010年前在全国范围内全部推广运政派驻和巡查制度。把住驾驶员责任关,力争尽快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违法超载驾驶人扣分记分制度。把住车辆生产和管理关,严厉查处非法改装行为,严禁非法车辆流入市场。凡治超不力、反弹严重,特别是发生超限超载车辆导致桥梁垮塌、人员伤亡等重大安全事故的省份,交通运输部将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将研究考虑限制其公路建设投资规模。(本报记者 陈煜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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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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