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 - ERROR

瀵逛笉璧凤紝鍙兘鏄綉缁滃師鍥犳垨鏃犳椤甸潰锛岃绋嶅悗灏濊瘯銆�

央视网 > 新闻社区 > 中国新闻 > 正文

定义你的浏览字号:

国新办就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应用法律答问(实录)

 

CCTV.com  2009年05月26日 09:37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央视网  

    中国日报记者:

    此次新颁布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分子提供广告等宣传的行为将被以共犯论处,这是否意味着以后假药劣药广告将会接受更严格的审查和更严格的惩处?

    2009-05-26 10:00:43

    熊选国:

    司法实践中对于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共同犯罪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这也是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一些共同犯罪行为,向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犯罪份子提供方便条件,比如提供资金、账号等等,也包括刚才提到的对其提供广告宣传活动,针对这些共同犯罪行为,这次《解释》对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共犯行为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2009-05-26 10:01:32

    熊选国:

    我相信《解释》对于共犯行为进行具体明确的规定,将为司法机关惩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共犯行为提供具体的法律依据,同时也是一种规范,对于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犯罪提供方便和便利条件的人也是一种警示。像假药、劣药的广告行为确实一直是老百姓反映十分强烈的问题,那些明知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而在各种媒体上为它提供广告的宣传活动,在群众中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为了使老百姓免受假药、劣药广告的误导和侵害,所以这一次我们在《解释》中,对于广告行为专门列举出来,作为共犯来打击。对于假药、劣药的广告等宣传行为,今后要加大审查力度和打击力度,要进行更为严格的审查、更为严厉的惩处。同时欢迎广大群众对这种行为进行举报,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开展调查和处理。

    2009-05-26 10:05:10

    凤凰卫视记者:

    第一个问题请问食药局的边先生,因为我们知道,现在随着甲型流感爆发的人数增加,我们也看到这个《解释》当中也特别强调在这个特别时期会依法从重处罚这些制售假劣药的行为。请问针对这次甲型流感,有哪些药品或者是其他医药用品是属于我们加强审查的范围?对于中间可能出现的制售假药的行为,是不是现在有相关的统计结果,我们会有什么针对的加强措施?第二个问题,针对上一个广告从重处罚的问题,请问明星代言行为是不是包含在其中?

    2009-05-26 10:08:21

    边振甲: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工作中,主要履行了四项职责:

    第一,加强监管,确保防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对合法的药品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药品、医疗器械要加强质量监管。我们已经发出了一些通知,包括派人到相关的工厂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是确保防控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第二,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研发和生产的准备工作。准备工作中,我们配合生产企业做好准备,提前介入,提前和他们一起沟通如何符合国家的规范要求,如何符合国家规定的申报注册的程序,在安全有效的前提下进行审查。

    2009-05-26 10:11:58

    边振甲:

    第三,做好特别审批工作。在防控工作中,涉及到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药品、医疗器械,我们建立了特别审批渠道,不受节假日的限制,只要符合程序,是安全的、有效的,在这样的前提下我们都会启动特别审批程序,以满足国内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需要。

    第四,加大打击假劣药品力度。凡是发现和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有关的假药、医疗器械,我们坚决予以打击。尤其在当前全国都在防控甲型H1N1流感过程中,我们更加严密地做好打击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相关工作,一旦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我们都会严厉打击,确保防控药品、医疗器械的安全。

    2009-05-26 10:15:44

    熊选国:

    关于第一个问题我补充两句。这次《解释》明确规定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发生时期,生产、销售用于应对突发事件药品的假药、劣药要依法从重处罚。《解释》这样规定主要也是考虑到假药、劣药让老百姓深恶痛绝,在自然灾害、公共突发事件这个特定时期,生产假药、劣药更是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不仅危害个体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而且对于整个救灾、抢险工作产生直接的危害。所以《解释》这次规定要依法从重处罚。我相信这个规定也会增强我们防控甲型H1N1流感病毒、保障药品安全的信心。

    2009-05-26 10:20:16

    熊选国:

    对于你提到的明星代言行为,从司法解释角度来看,首先还是提供广告宣传这样一个行为的定位问题。根据《刑法》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是故意犯罪,构成共犯是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为前提的。所以对于明星的代言行为,如果他是明知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符合《刑法》规定,作为共犯处理是可以的,但是这个前提很重要。

    2009-05-26 10:22:43

3/6 < 1 2 3 4 5 6 >
打印本页 转发 收藏 关闭 网民举报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

昵 称:            
用户名: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