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先生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09年5月26日(星期二)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郭卫民:
女士们、先生们,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发布会。今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式公布了《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且将于5月27日正式施行。
今天我们很高兴请来了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先生、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先生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边振甲先生,向大家介绍这一司法解释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们的提问。
首先请熊选国副院长作介绍。
2009-05-26 09:5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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