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杂志记者:第一个问题,十七届三中全会有关内容规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进入统一的用地市场,具体如何落实?现在的情况是怎样的?第二个问题,十七届三中全会规定有关法律条文的修改,目前的修改进程是如何?什么时候可以上报国务院?谢谢!
鹿心社: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确实是这次三中全会决定很重要的一个创新点和关键点。关于这件事,我们一方面要积极推进,同时必须稳妥。如果管理措施不到位,很可能出现乱象,导致新的乱占地。对这个事情要把握几个关键点:第一,要界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流转的土地的范围。从大的方面讲,一是必须符合规划,二是必须依法取得。第二,要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程序。不是说我想怎么转就怎么转,将来要按规定的程序来进行。第三,要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放到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当中来进行。主要是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为了规范这项工作的进行,国土资源部已经起草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管理办法,这个办法正在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可望在年底出台。
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和完善,需要对《土地管理法》做出相应的修改,也就是刚才这位记者提的第二个问题。国土资源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已经组织了专门的班子,在加快推进这项工作。《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已经列入了全国人大明年的立法计划,国土资源部将在认真研究、论证、听取有关部门和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尽快报国务院。
美国有线电视CNN记者:跟进一个问题,您刚才提到农村集体用地流转程序需要规范化,我们看到前一段时间北京附近有一个村庄叫塔洼村,他们有18位农民提出拍卖他们有承包权的一些地,您觉得这种拍卖形式是否符合刚才说的规范程序?您对这起拍卖的看法是什么,它是否合法?谢谢!
鹿心社:我刚才在回答另外一个问题的时候,重点说的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刚才这位朋友提出的,我们京郊,好象是平谷土地的拍卖,涉及到的是农地使用权的流转。农地使用权的流转按照分工应该是农业部门主管的事情,不过我也愿意就这个问题做一点简要的回答。对于农地的流转,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做了明确规定,允许农民以多种方式流转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但是要遵守“六字”原则,也就是“依法、自愿、有偿”。同时必须严格遵守三个“不得”的规定:“不得改变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不得改变农业用地的使用用途、不得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只要符合这些规定,都可以按照三中全会决定的规定来有序进行。
经济日报社记者:我有一个问题想请问鹿部长。我们知道中央扩大内需的十项政策出台以后,各个地方也纷纷出台了各自扩大内需的措施,其中有很多涉及到的是投资项目。请问鹿部长,对于这部分项目的用地问题,国土资源部有没有什么考虑?如何防止个别地方违法占地现象的发生?谢谢!
鹿心社:关于这么多项目用地的安排,刚才我在回答其它问题的时候,从土地规划、计划指标等方面的安排都做了回答。如何防止在大量用地的情况下出现违规违法用地,这也是我们当前重点工作之一。我们刚刚开过了全国的电视电话会,做了部署。这里我简要地说三点措施:第一,对用地情况实时监测。我们通过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随时发现违法违规用地,及时加以制止。第二,从严查处。对违法违规占地,侵害农民利益的,我们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不但要处理事,也要处理人。第三,严格问责。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对当地的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土地执法负总责。当一个地方土地违法严重,比如违法占用耕地的量超过了这个市县当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总量的15%,或者虽然不到15%,但是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对这个地方的政府主要负责人实行问责。
最近,我们根据全国第八次卫片检查的情况,就由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部长约谈了9个城市政府的主要负责人,面对面的提出批评、提出整改的要求。我们相信,通过采取这些措施,可以防止大面积的违规违法用地现象的发生。
再一次感谢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郭卫民:今天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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