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中央预算部门和省级预算单位将全面推行公务卡改革试点;要积极扩大公务卡结算范围,具备刷卡条件的,必须使用公务卡,其中出差购买机票、定点饭店公务消费,都要使用公务卡结算,否则财务不予报销。这是中央纪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今天联合召开的全国公务卡改革试点电视电话会议上传来的消息。
公务卡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2007年5月,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召开了全国公务卡应用推广工作会议,并于6月份印发了《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启动了中央和地方公务卡改革试点工作。半年多来,改革试点进展顺利,并已取得了初步成效。
财政部部长助理张通说,要力争到2010年在全国建立起公务卡制度,所有中央预算单位和地方省、市以及有条件的县,都要推行公务卡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纪委书记王洪章说,下一步,要加强公务卡风险管理,保证公务卡推广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加快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为公务卡试点推广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记者李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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