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起,厦门对粮食、食用植物油、猪肉、蛋品、牛奶等产品正式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在物价部门的召集下,11家调价备案商品种类生产及销售企业签订书面承诺书,承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价格标准。
根据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规定,厦门市价格主管部门将对达到一定规模的批发零售企业实行调价备案,有关企业一次调高价格4%以上、10日内连续调高价格累计6%以上、30日内连续调高价格累计10%以上,需在价格调整24小时内向价格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消息称,提价申报由企业提出调价申请,政府只有在认为调价理由不充分、调价幅度不合理的情况下才进行必要的干预。价格主管部门如有异议,会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并责令有关经营者恢复原价或降低调价幅度;如价格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不答复,即视为同意企业提出的调价申请。
“列入提价申报并不等于实行政府定价”,厦门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特别强调,列入临时价格干预范围的是极少数价格上涨较多、与居民基本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商品和服务。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行政干预价格只是辅助性手段,是“临时”的,价格主管部门绝不会要求企业亏损经营――在价格显著上涨幅度小的时候,政府将及时解除干预措施。
据了解,在厦门市确定的需履行调价备案程序的商品和企业目录中,列入临时价格干预范围的对象主要有粮食、食用植物油、猪肉、蛋品、牛奶等极少数价格上涨较多且与居民基本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商品和服务。
而厦门调价备案企业涉及各主要粮油肉蛋奶批发企业及零售企业,包括厦门夏商粮食发展有限公司、厦门粮食集团金穗米业有限公司、厦门中鹭植物油有限公司、厦门沃尔玛购物广场、厦门富山诚达百货商业广场有限公司等11家。记者 许蔚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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