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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份盖有学校公章的处分决定引发舆论哗然。这份来自云南大理祥华中学的处分通报里清晰写到,该校一学生午休时上厕所的行为违反了校纪校规,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同学,给予其警告处分。
记者从祥华中学官网获悉,祥华中学已创办10余年,目前是大理州内规模最大的民办完全中学,其教学特色是“衡二模式”。值得一提的是,其高中部校长李希重曾任衡水二中校长助理,现主持教学工作,提出力争打造激情校园,高校课堂的理念。
相信学校实行“衡二模式”的初衷也是希望通过从严教育学生,多措并举营造良好学习氛围,让学生专心学习。但是,要知道,学习并非教育的唯一目的,学校教育归根结底是为了帮助学生更好地成长。
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不能一味只靠限制学生权利,更应讲“理”。对于“午休时上厕所”这样的个人性行为既不触犯法律法规又不违背道德准则,如此上纲上线,实则,超出学校的管理范畴。
学校管理不能打着“为学生好”的旗号,忽视培育,纯靠压迫学生服从而实现。
教育要有态度,更要有“温度”,要讲“理”。
诚然无规矩不成方圆,教育讲究的是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科学合理的校规往往具有深刻的教育内涵,可以有效规范师生行为,形成积极向上的校风学风。相反,不当的校规则偏离教育以育人为本的初衷,造成学生生活压抑,压制个性需求、何谈尊严。
20日下午,大理州祥云县教育局回应此事称,情况基本属实,责令学校立即撤销对涉事生的处分决定,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处分撤销容易,但“管”的程度如果不调整,“管”的制度不讲“理”,不能让学生真正心服口服乐意遵守,诸如此类事件仍会时常发生。(文/田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