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第17期·——
维权?离我们远吗~
不不不~~
最近有几个市民就遭遇了侵权事件。
他们的反应让我们发现,原来自己也可以这么牛!
维权事件:发际线男孩
“你被理发店坑过吗?”
“我被坑了,还上了热搜,得了个外号。”
----我是“发际线男孩”小吴我为自己维权
2018年8月28日小吴去理发,店家称有免费项目,做完给出清单要39000多,折后一万八。
关键效果还不好。“之前的眉毛我同学都说有点凶,当我做完这个,我感觉比之前还凶.....”
而价值8800的提发际线是这样的。。。。。
小吴报警,付了2500元。
这就是故事的结尾吗?不不不~正义的小吴出击
8月30日,小吴发微博称相关工商以及物价局已经圆满解决这个事情。
维权事件:找钱还能“四舍五入”
一分钱
也要和顾客说清楚
商家最重要的是态度
----我是朱先生 明码标价一分钱都不能少
9月22日,朱先生在义乌市某超市买了一瓶酸奶售价为4.99元,但该超市收银员收了5元后并没有找零。
在朱先生追问后,收银员表示,确实应该找还朱先生1分钱,但是超市没有零钱,如果真的为了1分钱去投诉,肯定没有人会理。
该超市经理甚至拿出了“四舍五入”算法”:在超市的零售商品模式中,一般都是按照惯例5分钱以下是不找还顾客的,超过5分的就找还顾客1角钱。
在朱先生的投诉下,
最终,超市方面向朱先生表示道歉,
赔偿50元,
并对整个超市货架上的商品检查整改,
更换新的支付系统,舍去分数位,让利给群众,系统一经上线使用,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
维权事件:是美容卡还是“传国玺”
要开卡,先续费
忽悠,接着忽悠!
----我是张女士 拒绝填鸭无底洞
一家美容店,不停换老板。
原本普通的美容卡在三年里经历了“华”的王朝、“宝”的时代、“尚”的世纪和“琴”的年华。
好消息是新老板同意承接前任发出的会员卡,坏消息是承接会员卡的条件是消费者需要按照卡内的余额继续充值。
持卡人张女士认为美容店存在欺诈嫌疑,于是将会员卡的实际收款方“品艺美容店”起诉至昆山法院,要求返还卡内余额2万元。
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判定品艺美容店作为合同的实际收款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最终张女士告赢了美容店,拿回了卡内的余额。
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对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依法惩处、绝不姑息。”你知道吗,“特价、促销商品概不退换”,“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等行为都是霸王条款。
遇到“霸王条款”这样投诉:
·拨打12315投诉电话;
·向经营者所涉行业主管机关投诉;
·涉及侵权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毕竟,我一个活泼可爱的好市民不是你们说欺负就欺负的!
(文:刘春妍、高宇婷、罗舒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