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今天是“十一”长假最后一天,各地迎来游客返程高峰。不少网友感慨说,国庆黄金周快结束时才猛然意识到,今年的法定假日已经休完,长假为何总是“不够用”?有旅游专家建议,每年新增5个休假日,其中2天放在原有3天休假基础的“五一”期间,另3天放在8月连休周末(形成“避暑黄金周”),这样在每个季度都有一个黄金周,可以缓解国庆、春节集中出行的压力,更好地满足居民的休假消费需求。
近年来,社会上增加法定节假日的呼声很高,旅游专家提出“增加两个黄金周”的建议,就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声音。2007年12月国家法定节假日做出调整,节假日总天数增加一天,原有的“五一”黄金周被缩减两天(去掉一个连休周末,“五一”假期变为3天),“多”出的三天用于增加清明、端午、中秋三个小长假。国家发改委负责人解释说,由于我国带薪休假制度没有全面落实,多数居民只能集中选择在公共假期出行,交通拥挤、食宿紧张、景区人满为患等现象在所难免,居民休假出行质量也必然受到影响。
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相比,中国的法定节假日数量处于中等水平。对于法定节假日是否需要适当增加,主要应当考虑两方面的问题:其一,如果适当增加节假日,会不会对经济生产和社会生活造成负面影响?其二,如果适当增加节假日,居民的休闲旅游需求将持续释放,居民收入水平和休闲旅游市场能否支撑和满足这种消费需求?
从近年来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情况看,每年适当增加几个节假日,应当不会导致经济生产效率降低和总量减少,不会对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造成阻碍损耗。最近几年,国庆、春节黄金周旅游总人数和总收入同比递增,也表明我国居民收入增长、消费升级和休闲旅游业的持续发展,总体上可以支撑和满足居民不断增长的休闲旅游消费需求。另一方面,增加节假日、增设黄金周有利于扩大“假日经济”和拉动社会消费,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推动社会经济更加均衡、健康发展。
休假是公民依法享有的一种基本福利和权利,休假福利水平的高低,休假权利的实现程度,反映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也反映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公民权利保障水平。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国家应当逐渐提高公民的休假福利水平,包括适当增加法定节假日天数,为公民休假、出游提供完备的公共服务和法治保障。公民休假福利增加了,休假权利有了充分的保障,公民作为国家主人的荣誉感、使命感将大为巩固,作为单位员工(企业主人)的归属感、责任感也将有所增强,有利于形成国家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公民权益三者互为促进的良性循环。
同时,应将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与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紧密结合,让公民有更加丰富自由的休假选择。《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以来,各地执行情况不尽如人意,主要缘于就业环境对职工不利(职工带薪休假与完成工作、胜任职位存在矛盾),以及《条例》缺乏刚性的究责措施。职能部门需要改进、完善带薪休假制度设计,加大执法检查和问责追究力度,推动法定节假日制度与带薪休假制度实现有机对接,进一步提升公民的休假福利和权利水平。
本报评论员 潘洪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