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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气会现场(图片来自庆阳发布)
央视网消息(记者 王小英)近日,甘肃庆阳19岁女孩李某奕跳楼自杀事件引发关注。6月25日22时,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就此事件举行媒体通气会,通报警方已对2名现场围观起哄者进行了行政拘留,另外6人待查。李某奕两年前曾遭受班主任猥亵,有过四次自杀经历,但此次跳楼是否与遭受猥亵有关,目前还在调查中。
两年前女孩曾遭班主任猥亵
根据网上流传信息,李某奕跳楼与其之前遭受猥亵有关。通报会现场,庆阳公安局西峰分局副局长曹怀玉说,猥亵事件发生在两年前,轻生的原因是否与猥亵事件有关,正在调查中。
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公布的一份情况说明透露了李某奕在校期间被猥亵案件情况。
2017年2月26日,李某奕在其父亲陪同下到公安局报案,称被其班主任吴某厚猥亵,要求查处。经办案部门调查:2016年9月5日15时许,李某奕在庆阳六中高三(二)班上学期间,因突发胃病,被辅导老师罗某宇安排在公寓楼D栋109宿舍卧床休息。当天21时许,班主任吴某厚进入109宿舍询问李某奕病情时,用嘴亲吻其额头、脸部、嘴部等部位。2017年5月2日,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以猥亵行为对吴某厚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5月3日至5月13日,在西峰区拘留所被执行拘留。吴某厚不服处罚决定,向庆阳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经市公安局审查,认为对吴某厚行为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维持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期间,李某奕父亲认为公安局处罚不当,到西峰区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区检察院调阅案卷后认为吴某厚的行为涉嫌犯罪,书面通知公安局立案侦查。公安局于2017年8月10日立为刑事案件;8月25日对吴某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11月20日侦查终结后移送起诉至区检察院。区检察院审查后于今年3月1日作出不起诉决定。李某奕遂到庆阳市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5月18日,市检察院维持西峰区检察院不起诉决定。
起哄2人被拘还有6人待查
对李某奕采取救援时是否听到了现场的嘈杂声?当天参与救援的庆阳市公安消防支队西峰区中队中队长许积伟说,由于当时主要在劝导女孩,楼下嘈杂声虽然很大,但并没有听清在说什么,“救援过程中,一心想用安全绳将其拦住,尝试了几次都失败了,没有精力关心下面的嘈杂声。”
曹怀玉表示,事发现场,自己也在八楼救援现场,八楼距离地面大概是35米,下面人的议论、嘈杂声几乎听不见。
但他随后透露,当天在楼下执勤的公安民警,对在现场起哄的人员进行了劝阻,对拒不离开、妨碍执行救援的人员进行了现场带离,后经审查,对2人进行了行政拘留。
针对网上视频中围观并谩骂的人,经过身份核实摸排,已经确定6名人员的身份,现正在对这6人进行调查,调查清楚后将严肃依法处理。
为稳定女孩情绪未铺救生气垫
庆阳市公安消防支队西峰区中队中队长许积伟说,救生气垫是随救援车配备的必需器材,到达现场之后第一时间准备将气垫抬下车展开。
“当时气垫已抬至救援现场,但由于该女孩抵抗情绪比较严重,只要靠近她,她就表示要往下跳,为了稳定她的情绪,保证能够顺利救援,没有铺设救生气垫。”
一名施救消防员仍在接受心理疏导
女孩跳下去后,消防官兵大哭的视频刷爆了社交媒体。
当天参与救援的许积伟说,当时女孩激烈反抗,他们试图将她拉起,但因为现场狭窄,空间有限,在救援的过程中,一直鼓励女孩,对她说,“抓住我,抓住我,我拉你上来”,但女孩说,“哥,请你放开我,让我去死,我活的真的很痛苦。”她一直在挣扎,用力挣脱,最后不幸坠落。
许积伟说,他们将女孩抓住后,登高平台车已经开始作业了,但行驶至一半时,女孩已经坠落,他们内心极为痛苦,拿拳砸墙壁。
他透露,跟他一起参与救援的一名21岁消防队员,至今尚未走出心理阴影,还在接受支队安排的心理疏导。
此次跳楼前女孩曾四次自杀
根据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的一份情况说明,死者李某奕,女,1999年4月25日出生,合水县吉岘乡人,现租住西峰区城北广场附近。2018年6月11日以来,在西峰小十字地下商业步行街服装店做导购。
6月20日15时45分,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110报警服务台接西峰区南大街丽晶百货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电话报警:称丽晶百货大楼一女性坐在8楼窗户外侧,欲跳楼自杀。随后民警、消防多个部门前往现场救援。
19时15分许,救援未能成功,李某奕坠楼死亡。
经调查:李某奕于2016年10月7日、12月6日先后两次因抑郁症服用过量阿普唑仑等镇定类药物自杀未遂。2017年5月24日20时许,她上到庆阳六中教学楼5楼欲跳楼自杀,被公安民警、消防官兵及时解救。今年1月15日,她又服用曲唑酮片等大量抗抑郁药物第四次自杀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