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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奸副局长栽了 一周内被两级纪委先后调查

中国新闻来源:央视网 2018年05月21日 17:09 A-A+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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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网消息:2018年5月21日,浙江省台州市纪委网站发布消息: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祥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一周前的5月14日,黄岩区纪委决定对周祥辉的违纪问题予以党纪立案审查。同时,黄岩区委决定暂停周祥辉履行职务。

  周祥辉被调查的导火索源于前几日沸沸扬扬的“被属下偷拍通奸”事件。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的《方圆》杂志报道,去年7月,浙江台州黄岩区城东派出所接到报案,报案人称自家的车被安装了GPS定位跟踪器。报案人正是时任黄岩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周祥辉。接到报案后,警方随即开展调查,结果发现,定位器的买家是黄岩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原民警池文。池文跟踪偷拍其上司周祥辉,获取了周与一女性通奸的证据,并将相关证据——即2017年3月至2017年7月,他拍摄到的周祥辉在某小区地下车库内与一女子“通奸”的多段视频影像,交给了黄岩区纪委。

  但是,这一证据的提供并没有换来池文想要的结果,池某因涉嫌多次利用警察身份私自调取社会视频监控、利用跟踪手段,严重侵犯他人的个人隐私,被黄岩公安分局实施了7日禁闭和拘留6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其实,我国法律早就对于偷拍有过明确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有“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行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而对于周某而言,中共台州市黄岩区纪委表示,确实接到了有关周某某的举报,且其中一部分内容经查属实。但是对于周某的处理是什么呢?仅仅是调至黄岩区某局担任副局长。理由是这种不正当关系并未广泛传播,亦没有导致家庭破裂,并未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并未予以处分。“权利相对小了。”黄岩区纪委负责人表示。

  “并未造成不良影响”,如此借口无法摆上台面。而仅仅是换了一个权力相对小了的地方继续任职,黄岩区政府也有渎职之嫌。

  首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是我们党选拔任用干部的一贯方针和根本原则。身为黄岩公安分局副局长,周某长期与女子通奸,品行不端,道德败坏,与“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相去甚远。

  另外,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可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及严重的,可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处分。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党纪党规面前,党员干部亦要人人平等。因为执纪和执法在某些方面是共通的,讲究公平公正,讲究规范。

  还好值得庆幸的是,今日周祥辉被台州市纪委再度调查,这次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一查到底,而能公平公正处理,以给公众一个交待。也需要司法部门能够坚持司法独立原则,对此案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毕竟任何一次不规范不公正的执纪和执法行为,都会影响政府的公信力和公众对政府的信心。

  对于广大公务人员来说,法治的真谛,在于如何对待权力。手握公权,注定了隐私权的不完整,不能拿着“隐私权”作挡箭牌;身为公民,也有权利的底线。在权力规制与权利保护之间,才能生长出法治的大树。(文/祝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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