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新华社北京4月25日电 题:打通“全链条” 营造“好生态”--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在改革中完善在开放中提升
新华社记者张泉、余晓洁
4月26日是第十八个世界知识产权日。随着科技创新的飞速发展和知识产权规模的高速增长,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全球瞩目。
新时代,坚定踏上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事业在深化改革中完善,在扩大开放中提升。
改革创新:打通知识产权“全链条”
当前,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强,创新环境的提升带动知识产权规模连年高速增长,知识产权质量显著提升。
“中国已经从主要的技术使用者转变为技术生产者。”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高锐说。
截至2017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连续7年居世界首位,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9.8件;受理商标注册申请连续16年居世界第一,累计有效商标注册1492万件。
与此同时,知识产权运用效应不断提升。2017年,我国专利质押融资金额达720亿元;商标、版权质押融资金额分别达369亿元、59.8亿元。在高质量知识产权带动之下,一大批科技创新企业异军突起。
“知识产权一头连着创新,一头连着市场,是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关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经济转型升级的大局。”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研究员王宏伟说。
为解决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分头管理和重复执法的问题,我国重新组建了国家知识产权局。
“此次机构改革,在纵向上,有利于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的‘全链条’,推动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在横向上,有利于发挥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组合效应,更好地支撑创新驱动发展和扩大对外开放。”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说。
提升违法成本:塑造营商“好生态”
保护知识产权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由2012年的63.69分,提高到2017年的76.69分。
应该看到,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还在路上”,侵权成本低的现象依然存在。
未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仍将进一步提升,“以专利法修改为契机,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积极推动提高侵权法定赔偿上限,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以期把违法成本显著提上去。”申长雨说。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请国务院审议的专利法修正案中,明确建议对故意侵权行为处以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加大保护力度的同时,知识产权保护效率也同样重要。
当前,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一种广泛的社会需求,不仅大企业需要,小微企业、“草根”创客同样需要。但知识产权保护的专业性、复杂性、艰巨性,为维权工作带来了困难,迫切需要建立一种简单、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和方便可及的维权模式。
去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推动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推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一站式”服务。截至目前,我国已建立了19个这样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今年还将进一步扩大数量,完善布局。
同等保护:知识产权合作“架桥梁”
我国始终坚持对中外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
“知识产权应是世界各国之间创新合作的桥梁,而不能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大棒,更不能拿来用作遏制他国发展的武器。”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司长张志成说。
最高人民法院本月发布了《2017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其中包括备受关注的美国篮球明星包括迈克尔·乔丹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
2015年12月,最高法依法裁定提审了10个相关案件,其中3个案件是关于乔丹中文商标的注册。法庭最终判决认为:这3个案件中,“乔丹”中文商标的注册,损害了迈克尔·乔丹对“乔丹”享有的在先姓名权,应予撤销。
双方当事人都认可这一判决。这是我国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一个缩影。
2017年,中国进一步修订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强了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中国越来越多地被选为非中国公司间专利诉讼的一个关键地方,因为诉讼当事人觉得他们在中国会受到公正对待。
知识产权视为国际合作的桥梁,近年来,中国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砖国家及其他国家间的合作取得良好进展。
当前,中国企业正越来越多地走出国门、走向世界,成为技术创新的重要提供者。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分别跻身美国专利拥有量和欧洲专利局申请量前五大国家之列;中国申请人提交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4810件,排名全球第三。
申长雨表示,将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推动构建更加开放包容、平衡有效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让中国的知识产权在国外也能得到很好的保护,为中国企业“走出去”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