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客户端

央视新闻客户端点击或扫描下载

国内国际图片生活军事人物科技文娱经济评论

财政部等四部委发文促进芯片等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中国新闻来源:人民网 2018年04月02日 10:47 A-A+ 二维码
扫一扫 手机阅读

原标题:

  人民网北京4月2日电(记者孙博洋) 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下简称《通知》),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通知》规定,2018年1月1日后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通知》还规定,2018年1月1日后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或投资额超过150亿元,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通知》规定,2017年12月31日前设立但未获利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通知》还规定,2017年12月31日前设立但未获利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据了解,《通知》所规定的优惠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 新闻
  • 军事
  • 财经农业
  • 社会法治
  • 生活健康
扫一扫
扫一扫,用手机继续阅读!
央视网新闻移动端
央视新闻客户端iPhone
央视新闻移动看!
CBox移动客户端
下载到桌面,观看更方便!


央视新闻下载


新闻图集更多


860010-1102010100
1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