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韩方明3日下午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开幕式上 摄影:黎萌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黎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今天(4日)上午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大会发言人张业遂介绍,自宪法宣誓制度实行以来,将首次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举行宪法宣誓仪式,这“必将更好地体现宪法尊严,彰显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
张业遂说,3月17、18、19日上午,大会将分别举行第五、第六、第七次全体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国家机构组成人员。这几次全体会议后,将分别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日前刚刚修订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等,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本《决定》从3月12日起施行,官方并公布了最新修改的75字誓词。
已连续四届担任全国政协委员的韩方明在2007年的政协会上就提交过一份《关于建立国家政治宣誓制度的建议案》,之后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和回复。“现在看到我当初的这一提案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形式得以落实,并已在许多地方人大陆续施行,也是深感欣慰。”他说。
韩方明认为,国家领导人进行宪法宣誓的程序如何安排,将是本届两会的一大看点。他说,国家各级权力机关公职人员的就职宣誓,看上去只是一种政治仪式,但绝不是例行公事,应视为政治文明的体现,是对法治信仰的遵从。对宪法的宣誓表面上看是一种形式化的流程,它的真正意义在于,通过这种仪式化的程序,强化公职人员对于宪法和法律的敬畏之心。
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宪法宣誓制度有利于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激励公职人员忠于和维护宪法,也有利于在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
韩方明说,如今,修订完善的宣誓制度已成为新时代政治文明的一个亮点,也希望宣誓仪式和程序能够促使公职人员清楚权力的来源、权力的依据和权力的职责、权力的义务,提醒宣誓人最基本的问题: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时刻铭记权力来自人民,时刻明晰权力被置于法律的框架和约束下。
韩方明表示,通过庄严的仪式,将权力掌握者的法定义务和法律职责公之于众,从而造成宣誓者的道德压力,使其担负法律责任和保守承诺,而不致失信于天下。这是政治文明和法治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