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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海口1月14日电(记者王存福、曾佳慧)海南省政府近日印发文件,明确将实行分类商品住宅用地供给管控制度,加强年度商品住宅用地计划管理,合理有序配置面向岛外居民的商品住宅用地。
海南省政府近日出台的《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宏观调控提升土地利用效益的意见》对分类商品住宅用地供给管控作出规定,将进一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和城市、农村住房更新改造,保障省内居民基本性住房需求;鼓励租赁住宅用地供应,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用地保障制度。对海南省内存量商品住宅用地规模较大以及土地利用效益较低的市县,相应减少直至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供应。严禁就商品住宅项目签订招商引资协议,在签订的相关招商协议中,不得约定为产业项目配套安排商品住宅用地。
意见规定,将由海南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省内各市县年度商品住宅建设规模、存量商品住宅用地数量、商品住宅土地供应价格、商品住宅销售均价等情况确定商品住宅用地年度计划。对位于该省生态保护核心区的市县,停止安排新增外销型商品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全面停止办理产权式酒店用地审批手续。
此外,意见还要求严格按照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确定的用途及容积率开发利用土地,禁止其他用途的土地改变用途用于商品住宅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