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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众议院投票更新外国情报监控法
中新社华盛顿1月11日电 美国众议院11日以256票对164票通过外国情报监控法修正案,这意味着美国国家安全局将继续获得授权监听境外的外籍人士,同时也可以收集与之相关的美国人的情报。
自“9·11”事件以后,美国政府加大情报收集力度。国会在2008年通过外国情报监控法第702条,授权美国国家安全局监控境外的外籍人士,但702条将在本月19日过期,故此美国会需要就更新外国情报监控法修正案进行表决。
当天,在投票通过外国情报监控法修正案之前,众议院还否决了另一个针对该法的修正案。不少美国自由派团体都认为,外国情报监控法第702条虽然只授权国安局监控境外的外籍人士,不允许直接监控美国公民,但却可以收集与外国人通信的美国人相关信息。因此,众议员贾斯汀·阿马什等人提出的修正案是要求联邦政府执法人员在获取相关美国人的信息前取得法庭准许,但最终以183票赞成、233票反对的结果未获通过。
白宫在10日晚间曾发表声明,反对阿马什等人提出的修正案,敦促众议院保留外国情报监控法第702条,以保护美国人民的安全。
美国总统特朗普11日早间曾在社交媒体发文称,具有争议外国情报监控法案可能曾经被奥巴马政府滥用以监控和诋毁特朗普竞选团队。后来他又再次发文称,当天众议院的投票是关于对境外的坏人进行监控,美国需要这个。
众议院当天通过的修正案对原来的规定进行了轻微的改动,包括限制对收集来的美国公民信息的使用等。同时,如果只是在通信中提及被国安局监控的对象,则相关通信内容不得被收集,但如果是由被监控对象发出或接收的信息,其相关内容仍然可以被收集。
这一法律修正案在众议院通过后,还需要参议院也予以通过才能继续生效。虽然肯塔基州参议员兰德·保罗声称他将力阻其通过,但舆论普遍认为,参议院最终仍会通过该法案。
在斯诺登曝光“棱镜”计划后,美国政府的大规模监听行为曾受到广泛指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