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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
伍华 四川省凉山州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支队支队长,四川省环境科学协会环境监察委员会委员、凉山州法律人才库专家
【主要事迹】
伍华,男,彝族,中共党员,出生于1978年7月,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
抓规范管理, 提高执行力:建立完善了凉山州环保部门案件审查移送制度、重大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
抓严格执法,强化监管力:2017年7月,主办了2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在全州范围内达到了“查处一件、震慑一批、教育一片、规范一类、保护一方”的良好社会效果。
抓廉洁执法,增强透明度:在全州环境监察执法系统创新推行“廉洁执法监督卡”制度,并在州环保局官网设置“环境违法曝光台”执法专栏,把环境执法全过程公开规范运行,落实网上行权,密切实时监督,完善防控措施,接受组织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服务对象的监督。
抓工作创新,提升保障力:2016年4月至7月,带领凉山州支队执法人员对全州17个县市逐一进行了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大检查,并就检查情况创新性形成了“五张清单”,即履职清单、问题清单、隐患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通过“五张清单”,全州17个县市共存在109项环境问题,发现了81项安全隐患,提出了177项整改措施。
2013年6月,因个人工作表现突出,被凉山州人社局授予“三等功”;
2016年7月,被中共凉山州直工委授予2014-2016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2016年10月,被凉山州人民政府评选为“一轮凉推”先进个人;
2017年4月,获国家环保部组织开展的“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个人”,在全国100名表现突出个人的名次排序中位列第三名;
2015年度,凉山州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荣获全省年度考核“一等奖”;
2015年12月,凉山州环境监察执法支队被省环保厅评选为全省环保系统“先进集体”;
2016年,凉山州环境行政处罚和排污费征收工作在全省21个市州中均名列第二名;
2017年1月,凉山州环境监察执法支队被省环保厅评选为全省“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
【颁奖词】
为了心中的山水;你选择了翱翔。像一个战士,用法的武器,与污浊较量。像一位医者,以澄澈之心,疗治那片土地的伤痛。3年,12万公里的跋涉,你要那贪婪的黑影,不再遮住家的天堂。你要那千秋万代,共享一场,锦绣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