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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20日,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北京市有关部门联合发布《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自2017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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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法》,共有产权住房政策通过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方式,政府将其持有的部分产权的“使用权”让渡给首次购房人。供应对象为符合北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的家庭。其中,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等情况的申请家庭,不得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在建和已建成房源
申请共有产权住房要求无住房转出记录,目的是聚焦无房刚需家庭首次购房需求,符合回归自住属性,杜绝投资投机需求。
根据《办法》,房源优先配售给项目所在区户籍和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北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以及符合北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该《办法》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属于产权类住房,在落户、入学上和购买其他普通商品住房政策一致。
北京市住建委表示,今后五年,北京将完成2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供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