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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璠
9月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8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媒体和社会各界都普遍注意到,当月15个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环比价格均为下降或持平(见9月19日《北京青年报》)。一些评家甚至据此做起了“现在是不是买房好时机”的文章。
确实,至去年“9.30”起,京津等地推出“楼市新政”,由此拉开了此轮楼市调控的大幕。国家统计局也随即于去年10月上旬,开始单独列表发布15个城市的房价统计数据。经过11个月的运转,表上数据第一次呈现出所有城市“环比不涨”的景象。但是,这究竟是一种大势的拐点,还是有一定的偶然性成分,或还需要进一步的观察。而笔者认为,尽管这种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印证各地调控措施发挥了一定效应,但还不是一个发生根本性趋势逆转的标志性事件。
其一,在任何地区销售的任何商品,价格都不可能月月环比上涨。那样,价格就真的涨到天上去了。商品住宅自然也不例外。在价格上行、下行、稳定等不同时期,月度间环比或涨、或降、或停也都实属正常,都是常态中的一种。
其二,15个城市“环比不涨”的幅度均非常小。其中北京、上海、厦门等三市,与上月相比均为持平;而其他城市降幅均不到一个百分点。也就是说,各个城市价格回落的基础还很不稳固。
其三,房地产市场在各个月度之间受市场和政策因素影响,出现短期起伏是很难控制的。若干高价楼盘的入市,都可能带来月度环比的回升。即使如北京市确定了“2017年环比不涨”的目标,但新建商品住宅环比价格在3月、4月还是出现过回升,二手住宅价格在3月份也有过明显回升。
其四,15个城市仅代表一线和部分热点二线城市,尚不能穷尽所有大中城市。而数据显示,一些二三线、乃至三四线城市,房价的上涨也都持续了较长时间。虽然8月份很多城市涨幅回落,但一些城市房价同比涨幅仍在10%以上,个别城市二手住宅价格同比涨幅超过20%。
尽管15城市新建商品住宅8月份“环比不涨”还未必是一个标志性事件,且未必能成为趋势变化的根本性拐点,但长期坚持贯彻“房子是给人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动摇,遏制房价上涨势头,使房价向符合价值的方向合理回归,就是一个大概率事件、乃至是必然事件。
纵观中国房地产市场起伏跌宕的历程,之所以多次造成价格疯涨、与价值严重背离,就在于背离了房子的居住属性。地方政府长期过度依赖土地财政,投资者将投资投机性购房作为生财之路,使许多普通民众或望房兴叹,或一家三代倾其所有还背上巨额房贷,同时还加大了楼市泡沫和潜在金融风险。而只要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调控就可以奏效,市场就可以企稳。
所以,历史的经验值得教训。当下,一是应审慎观察和评估数据的变化、走势,既要保持信心,也不要过度乐观;二是要围绕居住属性定位进行调控,在保护刚需和改善性需求的同时,把调控重点放在去杠杆、防泡沫上;三是在房价确实止涨回调时保持定力,长期坚持限贷、延长二手房上市时间等措施,永远不让炒房资金重回楼市;四是大力发展新动能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彻底摆脱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使国民经济乃至各地方经济实现转型升级、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