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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原付川)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关于改进领导作风的若干规定要求,保障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各项工作顺利推进,雄安新区党工委于8月11日印发《关于改进领导作风的十项规定》,就改进新区党工委委员一班人领导作风作出明确规定。
规定对党工委委员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密切联系群众,把调查研究作为提高领导水平、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途径,坚持问题导向,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多到基层和征迁一线搞调研。每年下基层不少于3个月,亲自或主持撰写1至2篇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报告,直至转化为政策措施。联系1个乡镇、1个村、1个企业,每半年深入联系点不少于5天,交一批群众朋友,亲自解决信访重点、难点问题,每季度至少接待(接访、约访、下访)一次上访群众,及时批办群众来信来电。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小组活动和社区活动,扎实做好新区群众的解疑释惑、情绪疏导、思想引领、扶困解难工作。
强化担当精神,勇于直面矛盾问题。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善于决策,批复或答复问题,一般不超过3天,提倡“事不隔日、文不过夜”,做到“主动办、办得快、办得好”,紧急事项即来即办、及时办结。
严守纪律规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党工委委员要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允许违规插手工程承包等经营活动,不允许向基层摊派应由新区或领导干部个人承担的费用,不允许随意占用基层和企业的财物,不允许吃拿卡要,不允许由基层干部陪同旅游。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保持“亲”“清”政商关系。要带头向组织和社会作出廉政承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