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中新社北京7月16日电 (夏宾)从2016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到2017年4月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屡次成为中国高层讨论的重要议题。如今,中国金融监管将迎来新时代。
14日至15日,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宣布中国将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这一全新机构浮出水面,既折射出中国高层金融监管新思路,又将为中国金融监管带来新变化。
中国金融40人论坛高级研究员、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司长管涛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设立与此前中国高层对于金融监管改革要求一脉相承,是进一步细化的表现。
当前,中国面临混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环境,导致监管协调难度大,监管效果易打折的问题。管涛指出,在国务院层面设立的、层次高于“一行三会”的委员会是在分业监管不变的情况下,保证有一个“超级的”、“高级别”的机制安排来统筹金融发展和监管问题,更加有利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相比于在2013年8月,由“一行三会一局”组成的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职能更加完整,层级更高。
在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卞永祖看来,成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是非常及时、必要的,它将可以更好地统筹国际与国内、中央与地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监管。
卞永祖指出,建立一个独立的、有实体机构的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可统筹协调跨境与国内监管、“一行三会一局”监管、中央与地方监管,与国家网信办协调金融信息的监管,以及与财政部协调地方债监测等,如此既保证了监管工作的专业性和针对性,又防止了监管资源的空耗和浪费,使金融风险信息的传达和监管干预流程更加顺畅。
中投公司原副总经理谢平认为,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核心工作应是明确责任追究机制,起草联合监管原则,分解落实到金融监管的各个环节,建立至上而下的联合监管问责机制,切实推动解决当前“一行三会”之间金融规则打架、对金融机构和产品监管标准不统一、金融监管存在真空等问题,督促明确监管责任、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和处罚等,切实提升金融监管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此外,从名称来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将“稳定”置于“发展”之前,显示了中国将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重要的位置,强调金融稳则经济稳,对于金融行业既要给发展空间,又要把住监管“阀门”。
对此,瑞穗证券亚洲公司董事总经理、首席经济学沈建光以互联网金融等创新业态为例指出,互联网金融是一种平台服务,其在信息、数据、产品、服务、渠道可对接很多金融业务,并非单一机构可对应。因此,现有的机构监管模式需要完善,更加注重功能监管,并加强在交叉领域的监管。
卞永祖还强调,在中国金融行业大发展、各领域间关联度较高的背景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还要能够从全局、宏观层面为潜在危机制定前瞻性预防政策。
未来,在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下,中国金融监管系统必将得到完善升级,中国金融行业“稳中求进”可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