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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贵阳7月11日电(记者罗沙)记者从11日举行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获悉,全国各级法院将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遵循权责利相一致原则,加快构建权责明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
记者了解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法院积极有序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确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抓总的18项改革任务已全部完成,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提出的65项改革举措已全面推开。
在司法责任制改革方面,全国法院首批员额法官选任工作已经完成,遴选产生120138名法官。队伍结构更加合理,审判资源配置更加优化,85%以上的司法人力资源集中到办案一线。“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全面实施,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正在落实。
据悉,各级法院接下来将针对“员额退出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进一步落实常态化员额法官遴选制度。推动建立健全科学规范、运转协调、有进有出的常态化员额法官遴选机制,坚持以案定额、按岗设员、省级统筹、动态调控,员额配置向基层法院和案多人少地区倾斜。后续遴选既考虑消化未入额法官“存量”,也要积极从优秀法官助理中遴选法官,确保各类人员职业通道畅通,形成稳定的职业预期。完善员额退出机制,法官员额制不是终身制,对入额满一年的法官要进行办案绩效考核,达不到考核标准的,一律退出员额,切实健全员额动态进出机制。
同时,各级法院将进一步落实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明晰权责,细化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职责,建立院庭长权力清单和履职指引制度,守住未入额人员不得独立办案这一红线。加快构建以法官为核心、以审判业务需求为导向的专业化新型审判团队,坚持放权到位,取消层层审批,防止变相审批。进一步落实院庭长办案要求,将办案绩效作为院庭长工作业绩考评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办案情况网上公示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表示,各级法院将狠抓各项改革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督察,将司法体制改革进行到底,确保党的十九大前基本完成司法体制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