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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锹铲土填入树坑,培实新土堆起围堰,阳春三月里,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接连种下了一颗颗树苗……
这正如在中国广袤土地上展开的绿色发展新实践:理念“生根发芽”,成效“破土而出”。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5年来,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日趋完善——从顶层设计到全面部署,从最严格制度到最严密法治,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建立。
5年来,绿色发展理念化为务实行动——各地因城施策、创新方法,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广泛的生态共识正催生出巨大合力。
5年来,良好生态环境逐步惠及民生——既要“绿”,又要“富”,成为绿色发展的全面追求,老百姓尝到了实实在在的“甜头”。
2017年3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新华社记者 鞠鹏 摄
厘清责权 强化举措
让制度和法治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尽快把生态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建立起来,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
2015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全面部署,强调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同年9月,《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印发,明确提出到2020年构建起由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等八项制度构成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着力破解制约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充分表达了党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决态度,也牢牢抓住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牛鼻子”。
出台史上最严格的环保制度、开展环保督察工作、推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设立生态文明试验区、修订《环境保护法》……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改革的方式抓生态文明建设,一项项改革措施密集出台,用实际行动回答了落实绿色发展“做什么”和“怎么做”的时代课题。
推进环境保护督查,“督企”也“督政”,让环保压力有效传导。
截至今年5月29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组已发现14932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占比近七成。环保部要求依法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对“散乱污”企业要停产到位、拆除到位、清理到位。2015年7月,中央深改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明确建立环保督察机制,提出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目前,中央环保督察已经完成对23个省(区、市)的督察,问责超过8000人。
实行严格的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让领导干部扛起环保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使之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约束。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于2016年12月正式施行,对各省区市实行年度评价、五年考核机制,以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2015年8月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强调显性责任即时惩戒,隐性责任终身追究,让各级领导干部耳畔警钟长鸣。
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让损害生态环境者承担赔偿责任。
2015年12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发布。中央深改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在吉林、湖南等7省市开展试点。根据方案,试点省级政府可对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单位或个人,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现阶段试点地区已初步构建“环境有价、损害担责,主动磋商、司法保障,信息共享、公众监督”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体系。
建立最严密的环境执法体制,让环境法律的“牙齿”更锋利。
2015年元旦被称为“带牙齿的”史上最严环保法实施。“公益诉讼”“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等撒手锏,成为打击环境违法者的利器。据统计,2016年全国实施查封扣押案件9622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968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963件。此外,《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通过并施行;修订《水污染防治法》,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工作正在稳步推进。我国生态环境法治体系不断完善、加严。
设立生态文明试验区,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成功经验推向全国。
2016年6月,中央深改组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并提出在福建省、江西省、贵州省设立试验区,为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探索路径、积累经验。目前,试验区建设正在有序推进。例如,福建在全国率先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实现社会得绿、林农得利的双赢,已完成试点面积约8万亩。2017年福建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将重点落实17项改革成果。
河道保洁员正在无锡梁溪河山作业。梁溪河治理是太湖流域片加快推行河长制的一个缩影。(资料图)
狠抓落实 注重实效
让绿色发展理念化为脚踏实地的行动
当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正在加快建立,构建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形成。同时,“绿色发展”理念也正一步步转化为各地各部门切实的行动。
环保督察过程中的每次谈话、调取资料、现场查案,都让相关干部和工作人员受到了震撼。“压力来自问责,讲半天道理还不如问责一个人。”江苏省环境监察局局长张明华说。
江苏省明确将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作为地方各级政府的责任红线。在督察期间,江苏出台了《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综合改革方案》等文件,为今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基础。作为首轮巡视的8个省份之一,2451件环境举报问题已办结,责令整改企业2712家,立案处罚1384件,处罚金额9750万元,拘留108人,约谈618人,问责449人,这是江苏给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交出的“答卷”。
辽宁本溪,明山区。以前不少居民反应,楼下露天烧烤,满屋子是油烟味;晚上猜拳、喝酒的声音更是吵得整晚睡不好,令人苦不堪言。“现在好了,多年来的‘老大难’解决了!”一位居民欣喜的表示。
截至2017年5月16日,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已向辽宁转办群众环境信访问题3504件。“我们在照单全收、立行立改的同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脏乱差、垃圾乱堆乱放、露天烧烤油烟噪声扰民、养殖场污染水源等问题,举一反三,由点及面、标本兼治,梳理同类问题,集中清理整治,扎实推进信访案件反映问题和同类问题的彻底解决;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推动绿色发展理念的落地。” 辽宁省环保厅厅长来鹤说。
中央环保督查是中央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一项重要的制度性安排。让领导干部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时时刻刻记在脑子里,落实在行动上,这也是环保督察的意义所在。据了解,督察组今年将实现31个省份全覆盖,推动地方政府落实环保责任。
抓住中央环保督察的契机,各地也在切实整改环保突出问题。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目的是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浙江省绍兴市是江南水乡,境内6759条河道,总长10887公里,居浙江首位。绍兴又是工业强市、纺织之乡,2013年的印染产能占全国三成以上水环境不堪重负。绍兴祭出一着妙招:让5000余名“河长”共同管水。
“在绍兴,河长要用脚步丈量河道。”绍兴市副市长冯建荣说,“从市委书记、市长开始,绍兴用5120名市县镇村四级河长,管住了包括村级沟渠溇塘在内的所有河道。”
2013年,绍兴市“河长制”管理实施方案出台,目标是通过河长管理,到2015年底,实现河道水质明显改善,到2017年底,全市47个市控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标准的比例大于70%。
绍兴河流的变化,可谓日新月异:嵊州市石舍村位于剡溪支流十八都江边,过去,村民都将垃圾往家门口一丢,等着洪水一来就冲走。时间长了,河里的一个个树桩都缠成了一个个垃圾圈。村支书任团结当了河长后,首先清垃圾,一个树桩就能清出7担垃圾。几年下来,十八都江岸美景如画,垃圾滩成了城里人钟爱的露天游泳池、野营地。
截至去年底,已有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海南等8个省(直辖市)出台文件,在全省(直辖市)范围内推行河长制,山西、辽宁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市县或流域水系实行了河长制。
综合督查及环保约谈推动各地加强环境治理,领导干部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文件确立领导责任制,严格环境执法,加大监管力度;在此基础上,各地因城施策、对症下药、创新方法,一批突出的环境问题得到解决,一些地区的环境质量得以改善。
2017年5月20日,在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陡水湖景区,一艘游船行驶在碧波荡漾的湖面。近年来,上犹县开展库区综合治理行动,良好的生态环境,有力助推了生态旅游产业发展。(钟芳亿摄/人民图片)
绿在眼里 富在手中
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今年5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时针拨回到2013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博鳌亚洲论坛年会有关活动后,到琼海、三亚等地考察调研。他特别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近年来,既要“绿”,又要“富”,成为绿色发展的全面追求,更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思想方略于无声处惠及民生。
去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江西时强调,绿色生态是江西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一定要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的文章,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水平提高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路子。
如今,一首“山上林草多,山下水唱歌;旱地变水田,老表乐呵呵”的赣南歌谣响彻在青山绿水间,唱出了“绿色发展”带给老百姓的实实在在“甜头”。
在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一个群山环绕、风光秀美的村庄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同时,实现了经济增长与百姓增收的“双赢”。上犹县梅水乡园村是远近闻名的茶叶专业村,当地水保局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帮助农民建设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和坡面水系工程。实现了水土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共赢,成为了集生态景观欣赏、现代农业观光、农活体验于一体的生态旅游基地。
浙江永康境内,有一条总长31公里、风光旖旎的河流——李溪。前几年,李溪却还是“灰头土脸”:河流两岸,乱摆乱放垃圾、乱垦乱种庄稼、乱挖乱取河滩,污水多、作物多、砂石多等“三乱三多”让这里毫无生机。
近两年来,永康市投入1900多万元在李溪流域强化河道功能、改造坡岸生态、挖掘李溪文化,实施清淤疏浚和河道清障,共整治河道2.09公里、建成4.18公里生态堤防,着力构建生态屏障。
在此基础上,依托优越的自然资源,永康市大做“水文章”,做大“水经济”。李溪两岸特色餐饮服务、民宿等第三产业蓬勃发展,农家乐和特色小吃成为农民创收新途径,农民人均收入同比增长30%以上,游客吃上“环境饭”,农民实现稳增收。据悉,去年,永康市共接待国内外游客1102.2万人次,同比增长70.69%,旅游总收入达109.51亿元,同比增长94.19%。
让绿色发展方式助力民生改善,政府要有所不为、更要有所为。
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GDP快速增长是政绩,生态保护和建设也是政绩;不能光追求速度,而应该追求速度、质量、效益的统一;不能盲目发展,污染环境,给后人留下沉重负担,而要按照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做好人口、资源、环境工作。
山西省晋城市作为我国重要的无烟煤生产基地、山西最大的煤化工基地,长期以来粗放型的经济结构带来的高消耗、高排放、高污染,使晋城深受其害。“十二五”期间,晋城把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各项规划的制定中,对130家企业实施了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提前一年完成了“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全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流域项目实施、水质目标改善等多项考核排名全省第一。
在晋城市委书记张九萍看来,绿色发展是发展理念和方式的深刻改变,管的是全局、根本、方向和长远。她认为:“绿色发展是理念更是行动,靠的就是认认真真地抓,扎扎实实地干。只有坚持知行合一,坚持久久为功,不断创新思维、完善机制,把绿色发展贯穿、渗透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才能使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理念落到实处,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有机统一。
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再次强调,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地位,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这也是民意所在。”
“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非一朝一夕之力,却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在绿色发展理念的引领下,“绿水青山”正在中国大地上生长出惠及民生的“金山银山”,“看得见山水,记得起乡愁”的美丽中国正从山水画卷中走近每个人的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