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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马艳
广西是全国脱贫攻坚主战场之一。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各部门鼎力支持广西脱贫攻坚工作,给予大量项目资金倾斜。但一些部门没有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工作,造成扶贫惠农资金没有发挥应有作用,给国家带来损失,也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近日,《法制日报》记者跟随最高检“看得见的正义”中央媒体采访团,走访广西部分县市,探访铁面检察官如何挖出涉农“蛀虫”,确保扶贫惠农资金真正惠及贫困户。
特殊扶贫款“跑偏”被发现
靖西市地处祖国西南边陲,有人口67万人,壮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9.4%。受历史条件影响,靖西贫困人口有12.58万人,贫困人数在广西县级行政区中排名第二。
2015年,广西审计部门在对靖西民族局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进行审计时,发现局长谢某在审批2014年度少数民族资金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葡萄、百香果种植项目中存在问题,大量扶贫物资被发放给非扶贫对象。
案件线索被移送至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12月28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将该案线索以督办方式交百色市人民检察院查办。
“对惠农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必须严厉惩治,检察机关必须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保障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百色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于2016年1月10日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
“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比较特殊,在百色只有靖西、那坡这些少数民族地区才能够享受,这也成为当地民族局的资金来源。从2012年开始,国家加大对少数民族发展的扶持力度,这笔资金来之不易,我们必须给国家和百姓一个交代。”专案组办案人员、百色市人民检察院反渎局局长黄兆飞说。
检察官识破隐藏的贪腐
经过初查,专案组了解到,2014年,靖西市民族局获得1千多万元的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葡萄、百香果种植项目。靖西市民族局使用200万元购买了8万株葡萄苗和23.6万株百香果苗,在发放时,并非全部发给了贫困户。而某公司获得了8万株价值56万元的百香果苗的事实也进入了检察官的侦查视线。
为什么民族局领导干部不按规定发放苗木?专案组根据经验大胆假设:这背后可能存在渎职行为以及行贿、受贿。
明确思路后,专案组兵分三路。第一小组走访苗木市场,了解真实苗木价格;第二小组实地查看发放的苗木种植情况;第三小组收集购买合同等相关涉案材料。
经过比对,专案组发现,市场上的葡萄苗和百香果苗每株价格分别为4元和1.5元,而合同上葡萄苗和百香果苗的价格每株分别为7元和4.5元,巨额的利润收益成为突破案件的关键节点。
专案组顺藤摸瓜找出案件涉及的各个角色,分析相互间的关系,最后确定以苗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黄某为突破口和切入点。经审讯,黄某承认,其儿子与谢某曾经是同事,该公司获得民族局的项目缘于谢某透露消息。项目完成后,谢某索要贿赂34万元。
获得线索后,专案组随即传讯谢某到案。在大量证据面前和办案人员耐心劝导下,谢某不仅承认收受苗木供应商34万元的犯罪事实,还交代了以借款名义向承包该局项目工程的老板索要30万元的犯罪事实。
落实廉政风险防范机制
2016年3月,百色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谢某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消息传开后,在靖西市掀起不小的震动。靖西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开展廉政教育,警示全市各级各部门、广大干部职工,并再次强调进一步规范和落实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廉政风险防范机制。
靖西市民族事务局痛定思痛,对财务管理工作作出了新的具体规定,并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对任何资金的使用都必须经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杜绝一把手说了算的现象,确保2016年以来下达的资金全部投向贫困村屯和贫困对象。
“这起案件给我们系统带来了极为恶劣的影响。我们民族局是个小局,在编仅10人,但民族工作任务繁重,精准扶贫任重道远,我将以谢某案作为警示和反面教材,时刻检点言行,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办事,为党和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新任靖西市民族事务局局长李永壮说。
谢某落马后,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获得有效监管使用。边境线上的壬庄乡二郎村获得了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该村成立了百香果种植合作社,连片种植百香果,全村人均收入大幅提高。化峒镇力行村是远近闻名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也获得这项资金的扶持,建立了400多亩百香果种植示范基地,使得全村水果种植面积达1660亩,所有家庭百分之百种植水果,已经从过去的“贫困村”一跃成为“先进村”。
“查办这个案件,群众非常高兴。干部是人民公仆,就应该踏踏实实为群众服务。相反,为了个人利益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决不答应。希望上级部门在实施民族项目时做到公开、公正、透明,确保民族项目顺利实施,真正造福于民。”壬庄乡二郎村党支部书记陈绍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