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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新西兰总理比尔·英格利希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2017年3月26日至29日对新西兰进行正式访问。访问期间,李克强总理会见帕齐·雷迪总督,同英格利希总理举行会谈。两国领导人就双边关系及共同关心的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
双方积极评价中新建交45年来两国关系发展成就,同意两国领导人通过互访、会晤等方式保持密切接触,充分发挥各领域对话磋商机制作用,在相互尊重、互利共赢基础上,增进政治互信,拓展务实合作,扩大人文往来,加强多边协调,进一步推动中新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深入发展。
双方积极评价两国经贸合作取得的丰硕成果,同意推进中新自贸协定升级谈判,加强“一带一路”倡议合作,拓展农牧业、基础设施、科技创新、文化、教育、旅游、地方等广泛领域友好交流与务实合作。双方并同意加强司法执法合作,共同打击腐败和跨国犯罪。
双方同意就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保持密切沟通与协调,共同倡导自由贸易,维护国际贸易体制,为地区和世界和平、稳定与繁荣作出更大贡献。
双方达成了一系列内容丰富的合作成果,涉及经贸、文化、教育、科技、海关、旅游、国际发展等广泛领域。具体如下:
一、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第一轮升级谈判将于2017年4月25日至27日在中国北京举行。
二、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关于加强“一带一路”倡议合作的安排备忘录》。
三、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新西兰外交贸易部关于电子商务合作的安排》。
四、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新西兰奥克兰市政厅关于在新西兰奥克兰设立中国文化中心的合作安排》。
五、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新西兰教育部关于教育与培训的合作安排》。
六、双方同意于年内举行第五届中新科技合作联委会,探讨制订新的中新科技合作规划。
七、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新西兰知识产权局合作安排》。
八、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新西兰海关署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新西兰海关安全出口计划互认的安排》。
九、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新西兰初级产业部关于冰鲜牛羊肉贸易的合作备忘录》。
十、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新西兰初级产业部关于中国洋葱输往新西兰的合作备忘录》。
十一、双方同意在动物卫生、流行病学以及农场管理领域设立专家交流项目,包括博士研究奖学金、技术交流及培训等。
十二、双方宣布2019年为“中新旅游年”。
十三、新方宣布将实施中国公民机场便捷通关项目,并对中国赴新游客推出五年多次签证。
十四、双方通过近期有关磋商同意扩大中新航权安排。
十五、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新西兰外交贸易部关于加强气候变化合作的实施安排》。
十六、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新西兰外交贸易部关于加强国际发展合作交流的安排》。
十七、双方签署了《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与新西兰皇家研究院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科研合作协议》。
十八、双方签署了《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新西兰健康研究理事会科学合作安排》。
十九、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与新西兰初级产业部关于推动可持续渔业治理与打击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捕鱼合作的联合声明》。
二十、双方同意于年内举行第二届中新市长论坛、第三届中新青年论坛。
(新华社新西兰奥克兰3月2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