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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广州3月25日电(记者 周强)记者从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获悉,广州将推出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共16668套,面向用人单位整体租赁。3月27日至4月28日,受理用人单位申请;5月,市住房保障办制定具体分配方案;6月,实施配租。
本次推出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点共有12个,总套数16668套。从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情况表及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指南看到,这12个房源地址位于白云区的南悦花苑,黄埔区的瑞东花园、亨元花园、苗和苑,以及天河区棠德花苑(新)、广氮花园、安厦花园、棠悦花园、珠江嘉苑,此外还有位于黄埔区南岗广深大道西黄埔东路春晖六街旁的榕悦花园、白云区金沙洲环洲三路与藤业一路交叉口南150米(中海金沙馨园对面)的金御苑,荔湾区龙溪中路与江北路交汇处的保利紫林香苑。
其中,提供房源最多的是南悦花园,共4736套,金御苑3780套,珠江嘉苑2961套,棠悦花园2391套。户型分单间、一房一厅、两房一厅、三房一厅均有,面积从29至95平方米,租金标准每平方米22元/月至36元/月,物管费标准每平方米1.45元/月至2.8元/月,8处房源点已竣工交付,其余今年12月交付使用。
本次推出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采取单位整体租赁模式,由用人单位整体租赁后向符合条件的本单位职工配租。根据《广州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用人单位包括依法注册登记且住所地在本市的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标杆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政法、医疗、交通、环卫等基本公共服务部门和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审核分配处陈维新表示,纳入单位整体租赁范围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年龄需在18周岁至3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而从事政法、环卫、公交、医护等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的职工,不受年龄限制。
在分配原则方面,当对房源点的房屋需求数量大于供应数量时,按照就近原则和供需匹配原则分配:一是结合单位所在地就近分配,二是按各单位对各房源点申报的需求套数比例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