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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建言录】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支持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中医药产业涉及产业链多、投资周期长、抗风险能力弱,需要通过政府引导设立中医药发展基金,保障中医药可持续发展。
经过多年努力,《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已经正式出台并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提出“国家支持社会力量投资中医药事业,支持组织和个人捐赠、资助中医药事业”。保护和发展中医药,既需要完善政策,在法律制度建设上下功夫,也需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通过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产学研联合,形成中医药发展基金、中医药产业投资基金、中医药“一带一路”基金、名医名方名优老字号保护发展基金等专项基金,调动各部门、全社会的积极性,共同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共促健康中国建设。
(本报记者周洪双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