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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 李政葳 沈甜 于超然
“非‘211’‘985’高校毕业生不要”“女性不要”“非北上广户籍不要”……由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竞争激烈,毕业生就业遭遇歧视的现象屡见不鲜,甚至星座等有时也会成为就业门槛。无疑,以上种种极大影响了大学生就业机会公平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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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大力促进就业创业。完善就业政策,加大就业培训力度,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今年高校毕业生795万人,再创历史新高,要实施好就业促进、创业引领、基层成长等计划,促进多渠道就业创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各界对“反就业歧视”越来越重视,今年两会期间,不少代表也呼吁尽快建立反就业歧视法,逐步消除这一不公平现象。
经常为学生出面“维权”
“就业歧视包括方方面面。如性别、户籍、残障或身体健康状况、年龄、身高、语言、毕业院校等。”全国人大代表、湘潭大学原校长罗和安自2010年,就为破解就业中的歧视现象积极奔走。在他看来,就业歧视中较为普遍的主要有两个:一个是院校歧视,一个是性别歧视。
“平时遇到类似情况非常多,很多企业设置了就业门槛。”全国人大代表、青岛大学原副校长邵峰晶也表示,自己带出来的不少研究生在就业时经常遇到类似情况。
邵峰晶以自己研究的大数据领域举例说,目前,大数据方面的人才缺乏,自己做了20余年的研究工作,自信自己的学生投入工作后发挥的作用不比“211”“985”高校毕业生差,但无奈很多企业设定门槛,非这些学校的学生不予录取,或者即便录取也经常被调剂到其他岗位。
“部分‘211’‘985’高校在人才培养方面确实可圈可点,因此很多用人单位愿意雇佣这类院校毕业生,但是用人单位的选择人才标准,应该以其工作中实际发挥的作用为评判标准。”邵峰晶坦言,遇到类似的情况,自己有时会建议学生直接放弃这家用人单位,有时也常常帮学生找到这家单位,出面去协调。
不能靠“标签”辨别学生能力
“这种衡量人才标准有些可笑。当然,企业有时候也没有办法,掌握不了就业者的其他信息,只能用‘出身’来衡量你是不是我想要的人。”全国人大代表、西安交通大学校长王树国也表示无奈。
在王树国看来,在社会上真正想要体现自己的价值恰恰要靠个人的真本事,而不是因为戴了一顶好“帽子”。“只有人才培养内涵真正达到一定水平,才是好学校。‘戴帽子’‘贴标签’的方式衡量人才我都是非常反对的。”
“按照概率来说,越优秀的学校人才培养率越高;但是并不等于那些普通学校出身的学生就不能成材。”王树国举例,自己在哈尔滨工业大学的一位朋友第一学历是中专毕业,但现在已经成为领域内的知名科学家,相反很多名校毕业生以后却销声匿迹,“所以,人才不是一个学历、出身所能决定的。我们应该具有一种公平的意识,不要以貌取人、以标签取人。”
建议尽快制定《反就业歧视法》
谈及就业歧视的危害,罗和安认为,首先,会造成了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造成不公平的“占位”。只有平等才能形成公平竞争,才能实现人尽其才,使优秀的人才脱颖而出,充分发挥每个人的潜能。
此外,罗和安表示,就业歧视还会严重影响人才培养单位的可持续发展。比如,地方高校是推进国家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主要力量,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有90%以上毕业于地方高校,“但用人单位对地方高校,特别是非‘985’‘211’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歧视,严重挫伤了这些高校的积极性,直接影响到地方高校的可持续发展,进而加剧劳动力市场的不规范局面,导致国家人才结构和规模的不合理。”
“有了法律,才能做到有法可依。希望尽快出台《反就业歧视法》,切实保障劳动者遭受就业歧视后能够获得有效维权。”罗和安最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