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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管在日常 治病在初始

新闻频道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6年12月25日 04:26 A-A+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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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久前,辽宁省委党校报告厅内,座无虚席。

  在刚刚顺利完成14个市党委换届的关键节点上,全省新一届市级“两委”领导班子集体廉政谈话教育学习班如期举行。

  “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全会的决策部署上来,紧密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打赢全面从严治党、正风肃纪、修复政治生态这场攻坚战……”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希表示。这是一场面对面的集体廉政谈话。

  一年来,辽宁省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始终不忘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监督执纪,从严治党,推动党风政风加快好转,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抓住“关键少数”,使监督真正实起来

  对新任市级“两委”领导班子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在辽宁尚属首次;而由省委书记、省纪委书记面对面、一对一约谈领导干部,这一年间,未曾间断。

  14个市“两委”换届期间,按照省委要求,省纪委共完成了对642名推荐人选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其中就包括对领导干部的多次约谈。对在审核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违纪的党员干部,一个一个过筛子,该取消资格的取消资格,该深入调查的深入调查,该立案查处的立案查处,目的只有一个——坚决防止带病提名、带病提拔。

  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省委将把住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作为重要抓手,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李希多次表示,要坚持用党的六项纪律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要坚决强化党内监督,确保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突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使党内监督真正严起来、实起来。

  省纪委不回避、敢碰硬,组成了90多个专项检查组,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纪检干部,形成了从具体执纪人员、室主任、分管常委、分管副书记到省纪委书记的一条责任链,层层把关。对14个市推荐人选开展问题线索的大起底、大排查;对存在信访反映的领导干部逐一核查,坚决防止一核了之;对于发现的问题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防止发生“病变”。

  党委带头,把功夫下在平时,通过谈话教育提醒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收效良好。今年8月以来,13名厅级干部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了纪律处分。他们在接受省委书记、省纪委书记谈话后深受触动:党组织的谈话如同当头棒喝,让我们警醒,以前忽视了这些违纪“小节”,这回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纪委在我们违反纪律之初给个纪律处分,是爱护我们,是防止以后出更大问题。

  党委书记当起了“婆婆嘴”,板起脸来抓管理抓监督,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全省党内政治生活的常态。

  治病救人,防止小病养大、大病恶变

  “我会认真改正自己的错误,重新投入到工作中。”面对纪委的谈话,58岁的某市厅级干部钱某声音颤抖。

  钱某入党35年,获得过很多荣誉,不久前因为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处分结果宣布那一刻,他很感慨:“组织上没有‘一棒子打死’,而是给了我改过的机会。”

  当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有人站出来提醒,有组织提早处理,就会防止小病养大、大病恶变,防止“好同志”变成“阶下囚”。

  辽宁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说,不以惩治“极少数”代替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衡量从严治党的成效应注重诫勉谈话、函询了多少党员干部。据统计,今年1至10月,该省各级纪委诫勉谈话1251人次,函询2875人次。仅上半年函询领导干部的次数,就比去年全年多了751人次。

  为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各级纪委做到将监督执纪关口前移,既用纪律尺子衡量、又用高标准引领;既讲问题、又提希望;既谈清谈透问题、又鼓励放下思想包袱。

  不是单打一,而是打好组合拳

  今年8月至10月,省管干部被执纪审查的消息密集地出现在新闻媒体上:铁岭市委原书记吴野松,沈阳市政府原副市长祁鸣,大连市委原常委、原常务副市长曹爱华,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尹亮,省政协原常委周连科,先后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今年以来,省纪委通报严重腐败案件41起,损害群众利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378起。

  “坚持零容忍,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既要抓早抓小,及时查处违纪的党员干部,更要坚决查处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党员干部。”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四种形态”是一个有机整体,必须整体把握、综合运用。只有把前面的形态落实到位,一级一级发挥作用,才能使后面的形态成为少数、极少数。同样,后三种形态特别是第四种形态运用得好,才能确保第一种形态成为常态,取得实效。今年1至10月,全省立案12208件,结案1132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099人。其中,轻处分8021人,占72.3%;重处分3078人,占27.7%。

  转的是方式,变的是理念

  辽宁省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后,带来最大的变化是执纪方式从过去盯违法转向盯违纪,由注重纪律处分转向综合多种处置手段、由注重查处违纪问题转向注重严肃追责问责。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说,“管的不是少了而是多了,不是松了而是严了。转的是执纪的方式,变的更是执纪的理念。”

  纪委的监督执纪从信访处理方式,到线索处置方式再到案件审理方式上都在发生变化。尤其是执纪审查中,改变追求贪腐数额、影响大小和“吃干榨净”的惯性思维,坚持快查快结。

  为了让纪律戒尺更好地发挥作用,全省各地正在积极探索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制度和办法。省纪委出台了《关于诫勉谈话的具体办理办法(试行)》《关于对省管干部进行谈话函询的暂行办法》,在制度建设上进行探索。省纪委搭建的“问题线索查处与反馈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为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插上科技翅膀。(王坤)

编辑:蔡纯琳 责任编辑:王敬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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