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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我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将达到80%以上,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的比例达到7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昨天,我国《“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正式发布。规划中提出12项约束性指标,其中涉及包括空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的8项约束性指标首次进入五年规划。
记者注意到,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为减少污染排放,京津冀及周边五省市煤炭消费总量要下降10%左右。水污染防治方面,通惠河下段北京市控制单元等26个单元的氨氮浓度要下降。
【成就】
74城市PM2.5下降23.6%
规划指出,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2015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50微克/立方米,首批开展监测的74个城市PM2.5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3.6%,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分别下降27.4%、20.9%、27.7%,大气污染防治初见成效。
全国1940个地表水国控断面Ⅰ到Ⅲ类比例提高至66%,劣Ⅴ类比例下降至9.7%,大江大河干流水质明显改善。全国森林覆盖率提高至21.66%,森林蓄积量达到151.4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54%。建成自然保护区2740个,占陆地国土面积14.8%,超过90%的陆地自然生态系统类型、89%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类以及大多数重要自然遗迹在自然保护区内得到保护,大熊猫、东北虎、朱鹮、藏羚羊、扬子鳄等部分珍稀濒危物种野外种群数量稳中有升。
此外我国环境风险防控稳步推进。到2015年,50个危险废物、273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基本建成,历史遗留的670万吨铬渣全部处置完毕,铅、汞、镉、铬、砷五种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下降27.7%,涉重金属突发环境事件数量大幅减少。
【问题】
近八成城市空气质量未达标
规划也指出,生态环境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我国污染物排放量大面广,环境污染重,我国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仍然处于2000万吨左右的高位,环境承载能力超过或接近上限。78.4%的城市空气质量未达标,公众反映强烈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占3.2%,部分地区冬季空气重污染频发高发。
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水平亟需提升,排污布局与水环境承载能力不匹配,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大量存在,湖库富营养化问题依然突出,部分流域水体污染依然较重。全国土壤点位超标率16.1%,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19.4%,工矿废弃地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城乡环境公共服务差距大,治理和改善任务艰巨。
此外山水林田湖缺乏统筹保护,生态损害大。中度以上生态脆弱区域占全国陆地国土面积的55%,荒漠化和石漠化土地占国土面积的近20%。
【目标】
8项约束指标首次纳入规划
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产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生物多样性下降势头得到基本控制,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记者注意到,规划将任务明确细化成了一项项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2项,分别是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细颗粒物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地表水质量劣Ⅴ类水体比例、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以及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总量。
其中涉及环境质量的约束性指标共有8项,如到2020年我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将达到80%以上,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的比例达到7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环保部副部长赵英民表示,这里涉及到的环境质量指标,也是第一次进入五年规划的约束性指标。
■污染防治 北京煤炭消费总量要降10%
大气治理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实现预报信息全国共享、联网发布。健全应急预案体系,科学制定针对性减排措施。要深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全面深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建立常态化区域协作机制,区域内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防治。
规划强调,要显著削减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颗粒物浓度。以北京市、保定市、廊坊市为重点,突出抓好冬季散煤治理、重点行业综合治理、机动车监管、重污染天气应对,强化高架源的治理和监管,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十三五”期间,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五省(市)煤炭消费总量要下降10%左右。加快区域内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建设,重点治理重型柴油车和高排放车辆。到2020年,区域细颗粒物污染形势显著好转,臭氧浓度基本稳定。
水治理
要依据主体功能区规划和行政区划,划定陆域控制单元,建立流域、水生态控制区、水环境控制单元三级分区体系。明确划分控制单元水环境质量责任,从严控制污染物排放量。全面推行“河长制”。其中海河流域控制单元有75个,要实现通惠河下段北京市控制单元等26个单元氨氮浓度下降。2017年底前,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其他地级城市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均控制在10%以内,其他城市力争大幅度消除重度黑臭水体。
土壤治理
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成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到2020年,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
■生态管控 明年京津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规划提出,要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依据不同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制定差异化的生态环境目标、治理保护措施和考核评价要求。其中禁止开发区域要实施强制性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和自然文化遗产原真性、完整性的干扰,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引导人口逐步有序转移。
要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2017年底前,京津冀区域、长江经济带沿线各省(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18年底前,其他省(区、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勘界定标,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措施,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定期发布生态保护红线保护状况信息。建立监控体系与评价考核制度,对各省(区、市)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进行评价考核。
此外自2018年起,要启动省域、区域、城市群生态环境保护空间规划研究。
本报记者 张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