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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民一庭副庭长 黄志丽
【主要事迹】
她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一项使命,一份追求,一种习惯,一个底线,让人民群众信服裁判、信任法官、信赖法院,先后被授予 “全国最美基层法官” “全国模范法官” “全国敬业奉献道德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八闽楷模”等荣誉称号。
黄志丽年均办理民商事案件数近500件,通过“两篇文章”,解开当事人之间的“法结”与“心结”,上诉率不到千分之三,无发回重审,无撤销改判,无申诉信访。让“黄志丽法官工作室”成为群众家门口的“小法院”。
她把案件带到村庄,带到社区,借助基层组织和亲戚朋友等力量感动人。在离婚案件中倡导夫妻双方用心经营、相互沟通;在民间借贷案件中教育当事人合法经营、诚实守信;在相邻纠纷案件中主张谦恭礼让、和睦相处。
她扎根基层审判一线,通过做好案内释法和案外普法工作,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传递向上向善的正能量,努力把法治信仰的种子播撒到更多人的心里,为实现中国梦、法治梦作出了应有的贡献。2016年3月25日,黄志丽同志被中共中央宣传部授予“时代楷模”荣誉称号。其原型被制作成电影《知心法官》。
【颁奖词】
你说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你说俯下去的是身板,树起来的是信任。因为热爱所以坚守,你是百姓眼中的“知心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