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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线合肥频道讯 合肥市人民政府今晚20:30突然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抛出“限购令”,同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和方案。
通知内容如下:合肥市区本地人限购2套住房,外地人购房需要1年个税社保或纳税,最低首付30%。一次购房记录的已结清最低首付40%;一次购房未结清首付最低50%。本地人2套以上、没有纳税社保的外地人,不给买房。本市户籍家庭已有二套住房的,暂不得再购房。非本市户籍家庭在合肥市限购一套住房。此外,公安工商严厉打击捆绑销售,禁止捆绑销售,加大曝光力度,禁止额外加价。
从严控制公积金贷款
家庭用于购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调整为60万元,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30万元。合肥市户籍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不提供公积金贷款。对于家庭名下已经拥有2套住房的职工购买第3套住房时,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停止“商转公”贷款业务办理。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加大居住用地供应力度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合肥市将加大居住用地供应力度,合理调整土地供应结构。进一步加大居住用地(含以居住为主的商住用地,下同)供应力度,今年内市区再供应5000亩居住用地,力争全年全市居住用地供应超10000亩。优化控规和规划设计条件中的商住用地比例,提高上市土地的居住用地占比。在规划设计时,主城区内90平方米左右中小户型新建商品住房占比不低于50%,满足刚性需求,兼顾改善性需求。
开展已供居住用地专项清理
成立市已供居住用地专项清理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牵头,市国土、规划、建设、房产、审计、税务、监察等部门参加,对已供居住用地的合同履约、规划、施工、预售、竣工等各环节进行专项督查,每周一调度,逐项落实开发进度计划,重点解决规划方案审批、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开竣工、预售许可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对因企业自身原因闲置土地、不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的,严肃追究违约责任。
严格居住用地供应条件
竞买人报名参与市区和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范围内的居住用地竞买时,每次拍卖会仅限参与其中1宗居住用地的竞买。2012年1月1日至新的出让公告发布期间,销售备案住房计容总建筑面积低于规划可销售住房计容总建筑面积60%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2016年1月1日起,取得居住用地超过已供应居住用地总量20%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暂不得参与市区和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范围内居住用地竞买。
实施区域性住房限购
在市区(不含四县一市,下同)范围内,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以纳税时间为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商品住房,违反上述规定的,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限购谣言近期已沸沸扬扬
过去一年来,合肥疯狂的房价飙涨之后,终于等来了“突袭”的楼市调控政策。由于房价上涨过快,厦门、南京、合肥、苏州被业内称为房价四小龙。随着9月30日北京限购升级,多地纷纷出台限购政策。10月1日,郑州、成都等地都发布了限购政策。截至10月1号,上述四个城市中,除了合肥外,都已重启了限购政策。关于合肥市的限购政策出台,类似传言在近期已传的沸沸扬扬,而多家房地产楼盘的“紧急”开盘,已经充分说明合肥楼市限购政策的推出只是时间问题。(记者 张闻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