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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9月2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提出,尊重司法运行规律,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提高司法公信力。
——确保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完善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司法机关内部各层级权限,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规范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落实直接言词原则,严格落实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
——贯彻疑罪从无原则,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进一步明确非法证据的范围和排除程序。
——加强诉讼过程中律师的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等各项权利的制度保障,落实相关法律赋予律师在诉讼中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等方面的执业权利,保障律师依法行使辩护权、代理权。健全完善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重视律师辩护代理意见的工作机制,落实听取律师意见制度。禁止对律师进行歧视性安检,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便利。
——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论辩护权、申请权、申诉权的制度保障,落实刑事诉讼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制度关于法律援助的规定。
——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明确被告人自愿认罪、自愿接受处罚、积极退赃退赔案件的诉讼程序、处罚标准和处理方式。
——继续推进量刑规范化,规范法官的量刑裁量权,完善量刑程序,促进量刑公开、公正。
——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
——健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有序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
——制定刑事被害人救助法,建立统一、规范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