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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30日举行分组会议,审议《中医药法(草案)》。参会的全国人大代表认为,修改后的《中医药法(草案)》更加完善,更符合中医药的特点。
全国人大代表张伯礼认为,为了体现中医药特点,此次修改的《中医药法(草案)》明确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参加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应当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
此外,修改后的《中医药法(草案)》还进一步加强了对中药材种植、养殖流通使用和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炮制、中药制剂配制等的监督管理。
规定药品生产企业购进中药材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中药材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查验和购销记录制度;医疗机构炮制中药饮片,应遵守中药饮片炮制的规定。委托配制中药制剂的,委托方和受委托方对配制的中药制剂质量分别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