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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力增强信息化发展能力
(一)发展核心技术,做强信息产业
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程度决定着信息化发展水平。我国正处于从跟跑并跑向并跑领跑转变的关键时期,要抓住自主创新的牛鼻子,构建安全可控的信息技术体系,培育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生态,把发展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
1.构建先进技术体系。制定国家信息领域核心技术设备发展战略纲要,以体系化思维弥补单点弱势,打造国际先进、安全可控的核心技术体系,带动集成电路、基础软件、核心元器件等薄弱环节实现根本性突破。积极争取并巩固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等领域全球领先地位,着力构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领域比较优势。
2.加强前沿和基础研究。加快完善基础研究体制机制,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面向信息通信技术领域的基础前沿技术、共性关键技术,加大科技攻关。遵循创新规律,着眼长远发展,超前规划布局,加大投资保障力度,为前沿探索提供长期支持。实施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国际交流项目。
3.打造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统筹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产业发展与应用部署,加强产业链各环节协调互动。提高产品服务附加值,加速产业向价值链高端迁移。加强专利与标准前瞻性布局,完善覆盖知识产权、技术标准、成果转化、测试验证和产业化投资评估等环节的公共服务体系。
4.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联合高校和科研机构打造研发中心、技术产业联盟,探索成立核心技术研发投资公司,打通技术产业化的高效转化通道。深化上市发审制度改革,支持创新型企业在国内上市。支持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和开拓市场,有效利用全球资源,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
5.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加大对科技型创新企业研发支持力度,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当扩大政策适用范围。完善技术交易和企业孵化机制,构建普惠性创新支持政策体系。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提高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自主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夯实基础设施,强化普遍服务
泛在先进的基础设施是信息化发展的基石。要加快构建陆地、海洋、天空、太空立体覆盖的国家信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普遍服务,让人们通过网络了解世界、掌握信息、摆脱贫困、改善生活、享有幸福。
6.统筹规划基础设施布局。深化电信业改革,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有序参与竞争。统筹国家现代化建设需求,实现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协调频谱资源配置,科学规划无线电频谱,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加强信息基础设施与市政、公路、铁路、机场等规划建设的衔接。支持港澳地区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布局。
7.增强空间设施能力。围绕通信、导航、遥感等应用卫星领域,建立持续稳定、安全可控的国家空间基础设施。科学规划和利用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建设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增强接入服务能力,推动空间与地面设施互联互通。统筹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建设和应用,推进北斗产业化和走出去进程。加强陆地、大气、海洋遥感监测,提升对我国资源环境、生态保护、应急减灾、大众消费以及全球观测的服务保障能力。
8.优化升级宽带网络。扩大网络覆盖范围,提高业务承载能力和应用服务水平,实现多制式网络和业务协调发展。加快下一代互联网大规模部署和商用,推进公众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融合发展。加强未来网络长期演进的战略布局和技术储备,构建国家统一试验平台。积极开展第五代移动通信(5G)技术的研发、标准和产业化布局。
9.提高普遍服务水平。科学灵活选择接入技术,分类推进农村网络覆盖。发达地区优先推进光纤到村。边远地区、林牧区、海岛等区域根据条件采用移动蜂窝、卫星通信等多种方式实现覆盖。居住分散、位置偏远、地理条件恶劣的地区可结合人口搬迁、集中安置实现网络接入。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建立支持农村和中西部地区宽带网络发展长效机制,推进网络提速降费,为社会困难群体运用网络创造条件。
(三)开发信息资源,释放数字红利
信息资源日益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和社会财富,信息掌握的多寡、信息能力的强弱成为衡量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当前,我国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不足与无序滥用的现象并存,要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完善制度体系,全面提升信息采集、处理、传输、利用、安全能力,构筑国家信息优势。
10.加强信息资源规划、建设和管理。推动重点信息资源国家统筹规划和分类管理,增强关键信息资源掌控能力。完善基础信息资源动态更新和共享应用机制。创新部门业务系统建设运营模式,逐步实现业务应用与数据管理分离。统筹规划建设国家互联网大数据平台。逐步开展社会化交易型数据备份和认证,确保数据可追溯、可恢复。
11.提高信息资源利用水平。建立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构建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国家数据开放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发展信息资源市场,促进信息消费。引导和规范公共信息资源增值开发利用,支持市场主体利用全球信息资源开展业务创新。
12.建立信息资源基本制度体系。探索建立信息资产权益保护制度,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形成重点信息资源全过程管理体系。加强采集管理和标准制定,提高信息资源准确性、可靠性和可用性。依法保护个人隐私、企业商业秘密,确保国家安全。研究制定信息资源跨境流动管理办法。
(四)优化人才队伍,提升信息技能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竞争是最终的竞争。要完善人才培养、选拔、使用、评价、激励机制,破除壁垒,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为网信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13.造就一批领军人才。依托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加大对信息化领军人才支持力度,培养造就世界水平的科学家、网络科技领军人才、卓越工程师、高水平创新团队和信息化管理人才。吸引和扶持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创新创业,建立海外人才特聘专家制度,对需要引进的特殊人才,降低永久居留权门槛,探索建立技术移民制度,提高我国在全球配置人才资源能力。
14.壮大专业人才队伍。构建以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为主体,继续教育为补充的信息化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在普通本科院校和职业院校中设置信息技术应用课程。推广订单式人才培养,建立信息化人才培养实训基地。支持与海外高水平机构联合开展人才培养。
15.完善人才激励机制。采取特殊政策,建立适应网信特点的人事制度、薪酬制度、人才评价机制,打破人才流动的体制界限。拓宽人才发现渠道,支持开展创新创业大赛、技能竞赛等活动,善用竞争性机制选拔特殊人才。完善技术入股、股权期权等激励方式,建立健全科技成果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机制。
16.提升国民信息技能。改善中小学信息化环境,推进信息化基础教育。全面开展国家工作人员信息化培训和考核。实施信息扫盲行动计划,发挥博士服务团、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等项目的作用,为老少边穷地区和弱势群体提供知识和技能培训。
(五)深化合作交流,拓展发展空间
互联网真正让世界变成了地球村,让国际社会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要积极开展双边、多边国际交流合作,共同应对网络安全面临的挑战,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的公平正义,共同分享全球信息革命的机遇和成果。
17.深化国际合作交流。加强在联合国、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上海合作组织等国际框架和多边机制内的协调配合,推动建立信息化领域国际互信对话机制。组织搭建合作渠道,建设全球信息化最佳实践推广平台。实施中美、中欧、中英、中德数字经济合作项目。
18.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积极参与国际网络空间安全规则制定。巩固和发展区域标准化合作机制,积极争取国际标准化组织重要职位。在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下一代广播电视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智能制造、智慧城市、网络安全等关键技术和重要领域,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鼓励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融入国际开源社区。
19.拓展国际发展空间。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信息化发展,统筹规划海底光缆和跨境陆地光缆建设,提高国际互联互通水平,打造网上丝绸之路。加快推动与周边国家信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打通经中亚到西亚、经南亚到印度洋、经俄罗斯到中东欧国家等陆上通道,积极推进美洲、欧洲、非洲等方向海底光缆建设。合作建设中国-中亚信息平台、中国-东盟信息港、中阿网上丝绸之路。统筹规划我国全球网络设施建设,支持企业拓展海外业务与节点布局,提升我国在全球网络中的影响力。
20.共建国际网络新秩序。坚持尊重网络主权、维护和平安全、促进开放合作、构建良好秩序的原则,推动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积极参与和推进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国际化改革。加强国际网络空间执法合作,推动制定网络空间国际反恐公约。健全打击网络犯罪司法协助机制,共同维护网络空间和平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