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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智库在华盛顿联合召开关于南海问题的对话会,这向国际社会释放了一个信号,中美应就重要问题进行讨论,避免两国间由于彼此战略意图不清晰而导致误判。”中国南海研究院院长吴士存近日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在菲律宾单方面提起南海仲裁问题上,中美有必要进行充分交流。
吴士存指出,无论仲裁庭作出什么裁决,都是非法、无效的,中国不承认,不接受。这是因为:第一,仲裁庭没有管辖权。中国已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298条的规定于2006年作出声明,将涉及海域划界等事项的争端排除适用仲裁等强制争端解决程序;第二,菲律宾滥用《公约》;第三,中国作为《公约》缔约国,自主选择解决争端方式的权利必须得到尊重。中菲之间由双边和多边协定达成的、通过谈判和协商解决争端的方式,已对中国和菲律宾构成约束力。
回顾历史,主权国家对国际机构仲裁结果不执行的先例有很多,其中以美国最为突出。美国打着维护国际法治的旗号,却绝口不提自己曾拒不执行国际法院“尼加拉瓜军事和准军事活动案”的判决。吴士存指出,美国和加拿大之间在1812年战争以后有10处边界争端,其中一些是海域边界争端。两国仅同意将两处争端提交仲裁,其他争端涉及复杂的政治和经济关切,两国不得不仔细斟酌最合适的解决方式,以免任何一方遭遇尴尬的结果。“在南海仲裁问题上,不要幻想中国会放弃原则,做出妥协。中国不执行裁决有理有据。”
吴士存认为,此次针对南海的仲裁是由美国进行的政治操纵。仲裁庭5名仲裁员中有4名都是时任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日本人柳井俊二指定的。柳井俊二曾任日本驻美国大使、日本外务省副外相,在安倍政府修宪过程中担任法律顾问,其职业背景使他在面对中国问题时不具有公正的裁决能力和意向。他说:“仲裁庭的意见是少数人意见,缺乏代表性和权威性,容易导致国际司法裁决‘碎片化’,容易造成司法判例前后不一,不利于维护《公约》的宗旨和整体性,不利于国际法的发展。”
关于法理依据,吴士存指出,仲裁庭认为此案中海洋地物的地位(是低潮高地、岛屿还是岩礁)与海域划界没有关系的主张并不成立,仲裁庭依菲方请求作出任何有关海洋地物性质的判定,都会涉及《公约》第七十四条和第八十三条的适用问题,由于中国已作出了排除性声明,这些仲裁事项应当排除在仲裁庭管辖权之外。领土主权问题和海域划界问题是整体关联的,海域划界与海洋地物地位之间也存在类似的紧密联系,因此,在无权审判领土主权和海域划界的情况下,仲裁庭试图判定海洋地物的地位,这种做法的妥当性令人质疑。
吴士存认为,仲裁结果宣布之时,也是国际社会检验美方是否履行其“不选边站”一贯承诺的时候。中美关系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双边关系之一,双方需要继续构建新型大国关系,不冲突不对抗,相互尊重,合作共赢,这样才有利于两国关系在各方面的长远发展。
(本报华盛顿7月8日电 本报驻美国记者 章念生 高 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