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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特约评论员 高蓓
2016年6月17日至6月24日,习近平主席应邀出访塞尔维亚、波兰和乌兹别克斯坦,并出席上合组织峰会。这是中国对欧洲国家的一次重要外交行动,对促进“一带一路”建设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塞尔维亚是欧洲重要的国家,且与中国有着源远流长的友谊。而波兰作为最早承认并同新中国建交的国家之一,早在20世纪50年代,两国已经建立了经济合作关系。近年来,中塞、中波关系均焕发出了新的生机。2009年,中塞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塞尔维亚成为第一个同中国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中东欧国家。2013年,《中塞关于深化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的签署使得两国关系的战略重要性更加突出。波兰是中东欧地区较早同中国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第一个加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国家。而且,中国已经分别同塞尔维亚和波兰签署了关于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政府间谅解备忘录。目前,已有一批重大项目先后落地,包括匈塞铁路、贝尔格莱德跨多瑙河大桥、E763高速公路、科斯托拉茨电站改扩建、河北钢铁集团收购塞尔维亚斯梅代雷沃钢厂、“蓉欧快铁”等,都取得了良好经济社会效益,并在当地产生了积极影响。
此次,为了配合习近平主席的到访,在塞尔维亚和波兰均有相关论坛举办,围绕“16+1”合作和“一带一路”建设进行交流和讨论。未来,“16+1”合作和“一带一路”建设将成为中欧合作的主要机制和平台,相信这种合作模式将开启中欧友谊新篇章。
首先,有助于加强政治互信。经济合作往往以政治互信为前提,因此,为了更好地加强经济合作,双方需要提前在深化政治和战略互信、提升各领域交流合作水平等达成广泛共识,并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看待双边关系,相互理解和支持对方的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其次,有助于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实现经济共同发展。不同国家有自己的潜在优势,可以通过合作形成互补,以实现发展成果共享。同时,通过不同国家的发展战略对接,在“一带一路”和“16+1合作”等框架内扩大贸易和投资规模,通过挖掘合作潜能,深化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交通物流、通信、航天等各领域的合作,促进经济共同发展。再次,有助于开拓新渠道、新方式,扩大人文交流,巩固传统友谊。未来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将不仅仅是经济的合作发展,包括文化、教育、旅游等领域的交流合作都将被纳入其中。这些都将有助于国家之间更好的相互理解,以及友谊的传播和巩固。
(作者系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