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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14日电题:短评: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新华社记者孙铁翔
国务院新闻办14日公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实施评估报告》指出,《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规定的目标任务如期完成。这充分表现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全面有序推进人权事业发展的决心和信心,显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
中国人民深知人的价值、基本人权、人格尊严对社会发展进步的重大意义。多年来,我国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同中国实际相结合,显著提高了人民生存权、发展权的保障水平,促进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全面协调发展,成功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
人是社会实践的主体,人权保障涉及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一个有着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如何在加快推进现代化的进程中,促进人权事业发展,显得尤为重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改革发展红利惠及全体人民,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
然而,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虽然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但还面临诸多挑战。经济发展方式粗放,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仍然较大,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医疗、教育、养老、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还有一些困难要解决,一些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形势不容忽视。实现更高水平的人权保障任重道远,依然要付出艰巨努力。
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实现人民充分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的共同奋斗目标。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国将坚定不移地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和世界人权事业的共同发展,不断为人类文明进步事业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