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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9日电(国际观察)南海仲裁案:海外专家支持中国立场
新华社记者
中国外交部8日发表关于坚持通过双边谈判解决中国和菲律宾在南海有关争议的声明,阐释中国政府在南海仲裁案上的立场。声明指出,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既不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也不符合中菲两国过去达成的共识,中国将继续坚持通过谈判解决与菲律宾在南海的有关争议。
多个国家的专家学者近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对中国在南海仲裁案上的立场表示支持,认为菲律宾单方面提起国际仲裁无助于解决争端,谈判协商才是正确的方向。
单方面提起仲裁违反公约
专家指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国际仲裁庭无权就领土主权问题作出裁决,中国也已根据《公约》作出排除性声明,将涉及海洋划界等方面的争议排除在《公约》规定的第三方争端解决程序之外。菲方在这种情况下提起的仲裁不符合《公约》规定,国际仲裁庭也没有管辖权。
巴基斯坦伊斯兰堡国际问题研究委员会主任赛义德·乔杜里指出,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现有国际法框架下,国际仲裁庭无权审理或裁决南海争端。由于菲律宾自身已经非法侵占了部分南沙岛礁,国际仲裁庭应该拒绝它的仲裁请求。因此,中国完全有权利和理由反对任何仲裁并拒绝接受仲裁结果。
柬埔寨东盟教育中心主任约瑟夫·马修斯认为,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的行为从根本上就是有问题的,因为仲裁庭对此案没有管辖权。按照仲裁程序,争议双方应当同意并接受仲裁规则。
德国波恩大学国际法专家斯特凡·塔尔蒙说,菲律宾方面称中国已在《公约》中允诺就海洋争端接受仲裁,但因为南海问题涉及领土争端,菲方这一观点是错误的。仲裁庭对领土争端没有管辖权,因此也无助于南海领土争端的解决。
单方面提起仲裁违背承诺
专家注意到,中菲已在多个双边政治文件中共同承诺通过谈判协商解决南海有关争议,2002年中国同东盟10国共同签署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也规定了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解决南海争议的原则。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显然违背了其承诺。
马修斯指出,菲律宾签署了2002年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的行为违反了《宣言》第四条。该条规定,所有争议应当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来解决。
乔杜里认为,菲律宾无视外交途径以及中方长期以来的双边谈判意愿,置中菲两国间通过谈判和磋商解决分歧的联合声明和联合公报等于不顾,充分说明菲律宾及其背后的势力企图破坏这一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谈判协商才是解决之道
专家普遍认为,在南海问题上,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无助于争端的化解,反而只会激化矛盾,使问题更加难以解决。与之相比,中方所主张的通过协商谈判和平解决南海争端才是正道。
塔尔蒙指出,仲裁庭的决定并不会使南海争端的解决变得更加容易。“我认为裁决甚至会对问题的解决产生不利影响。”
在巴基斯坦政治与战略分析家苏丹·马哈茂德·阿里看来,中国的政策非常明确,不但不谋求霸权,不试图将自己的主权和权利凌驾于其他国家之上,相反中国相信通过双边谈判能够解决存在的问题,并且过去在这方面做得非常成功。
“中国与14个陆地邻国中的12个成功解决了陆上领土争端,划定和勘定了90%以上的陆上边界线。中国坚持与包括菲律宾在内的所有周边国家发展睦邻友好合作关系。如果菲律宾与中国进行直接对话,结果可能会更好,”阿里说。
马修斯指出,领土争议不能通过对抗或制造新的争端来解决,制定一个为各方所接受的解决方案,需要政治意愿和耐心。“我认为,中方提出的共同开发争议地区的建议,是最为合理可行的争议解决方案。因此,有关各方应当认真考虑这个建议,以争取本国最大利益,而不是为局外人争取利益。”(执笔记者:刘赞;参与记者:季伟、薛磊、何梦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