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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严禁5月1日营改增前要求纳税人先缴或多缴

中国新闻央广网 2016年04月19日 15:25 A-A+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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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北京4月19日消息(记者刘祎辰)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针对目前部分地方在营改增全面实施之前搞运动式回溯性清税的现象,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严禁提前征收。

  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是下发通知称,目前部分地方出现了营业税、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等税收,非正常增长的情况,集中既有经济企稳、房地产业回升等原因,也有搞运动式的回溯性清税,甚至弄虚作假,收过头税等因素,严禁提前征收、严禁运动式清理欠税、补税;严禁5月1日前要求纳税人先缴或多缴等。

  据悉,不少地方为了备战营改增,已自发的掀起营业税税收清理“风暴”。因为在5月1日前营改增全面实施之后,房地产、建筑还有生活服务业以及金融业四个行业将不再由地税部门负责征管营业税,而是改由国税部门征收增值税。上述通知称,各地严禁跨月、跨季度征收或调整预征缴办法提前征收;严禁改征增值税收入进项税抵扣部分该抵不抵,对企业该退税的不退或缓退;严禁运动式清理欠税、补税,属正常办理程序之外的,严禁5月1日前要求纳税人先缴或多缴,5月1日后办退或少缴;严禁采取人为手段不开增值税票,或者增开开票手续;严禁与企业串通调账等。纳税人缴税如确有困难,经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应按照征收办法和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延期缴纳的手续,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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