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闭会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被很多人称为“黄金一刻”,因为在这次会议上通过的几项决议都与人们的钱包有关。大家最关注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就在这次会议上正式确定:起征点由先前拟定的1500元微调至1600元。也许有些人认为这还有点低,不过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史耀斌给我们算了一笔帐:个人总的免税额其实会大大超过1600元的水平。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史耀斌说,在个人收入中,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都是允许在纳税前扣除的项目。虽然各地工资收入水平和缴付比例不尽一致,但是在上述“四金”中,住房公积金占5%~12%,医疗保险金占2%,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金占工资总额的8%,失业保险金占1%,这几项占了工资总额的20%,允许扣除额度一般在每月200元~500元之间。也就是说个税起征点上调到1600元,那么每月大约可以有最高2100元的免税额。纳税前扣除项目 所占工资比例 住房公积金 5%~12% 医疗保险金 2% 基本养老保险金 8% 失业保险金 1% 可扣除额度 200元~500元 最高免征额 起征点1600元+500元=2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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