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新闻联播):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21日向立法会提交了关于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修改议案。两个议案虽得到半数以上议员的支持,但未能获得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经过18个月的咨询,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于2005年10月19日发表了《2007年行政长官及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建议方案》,并于21日将这一议案提交香港立法会。此方案得到了大部分市民的支持,在表决当天收到近80万人签名支持。
据了解,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是根据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的规定,向立法会提交关于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修改议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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