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新闻联播):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就进一步做好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联合发出通知。通知要求:要重点对登记申报人员的投资入股资金的来源、撤资、收益上缴等情况逐一进行核实,并区分情况,按照四委(部、局)的要求作出处理,坚决防止出现弄虚作假、“明撤暗持”等问题。特别是对煤矿比较集中却无人申报的地方,要认真检查其清理纠正工作。对工作走过场的,要责成其“补课”;对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l另外,四委(部、局)将根据各地上报的情况和掌握的线索,适时组织联合督查组,对群众反映、举报较多的地区进行实地督查。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要坚决查处。
责编:陈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