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5年12月12日 15:09 来源:
据外交部网站消息,外交部发言人秦刚今日就美国务院发表“国际人权日”声明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中国政府和人民对美国政府借所谓人权问题肆意攻击中国的行径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12月11日人民网)
众所周知,我国在人权保护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全体人民依法充分享有人权与自由。而美国自身存在严重践踏人权的问题,还拒绝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有关专门机构派报告员调查,正遭到国际舆论的严厉批评。尽管如此,美国政府仍刻意将自己打扮成人权卫士,对别国横加指责,企图转移视线。只是美方惯用的这些政治伎俩已经被世人看穿了,效果适得其反。为此笔者提出三点疑问:
其一;美军虐囚事件不断曝出丑闻,美国政府为什么至今没有一个让世界“听得懂”的解释?沸沸扬扬的美军士兵虐囚事件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这仅仅是冰山的一角,那些被美军关押的女囚命运更加悲惨,被美国军方隐藏得更深,更加不为外界所知。美军不仅对落入自己手中的伊拉克妇女百般蹂躏,还把她们受辱的过程拍摄和录制下来,仅在阿布格莱布监狱,那些施暴的美国士兵就拍摄了1500多张照片。拍摄和录制了伊拉克女性被迫赤身裸体的照片和镜头,包括“美军士兵强奸伊拉克妇女”的令人愤慨的内容。而在阿富汗美军虐囚事件不断升级,美军在阿富汗驻有2万名士兵,负责追捕基地组织和塔利班残余分子。目前有数百名疑犯被关押在阿富汗各地的拘押中心,据人权组织说,美军在阿富汗的虐囚行径是“系统性的”,不局限于几个案。如此卑鄙恶劣的践踏人权行径,绝无仅有。而美国政府的一次次解释都很难自圆其说,以暴制暴,以恶还恶,还有什么人权与人性可言?
其二;美国中情局10大酷刑难道是对文明世界的“发明创造”?美国《纽约时报》11月9日披露说,美国中央情报局去年的一份内部秘密报告承认中情局人员在“9·11”事件后实行的所谓“强化审讯手段”违反了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据报道,2002年初,中情局批准了10种专门对付恐怖嫌犯的严厉审讯手段,包括使犯人感到要被淹死的所谓“划水板”,这些刑罚的严厉程度超过了美国军方审讯战俘的方法。美国总统布什最近在谈到虐囚问题时称,美国没有对恐怖嫌犯使用酷刑,但未说明是否使用了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手段。酷刑是恐怖主义的工具,但酷刑绝对不能成为打击恐怖主义的工具。美国是《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的签署国,那么,为什么出尔反尔,拿着手电筒专门照人不照自己?
其三为什么对我国政府在保护人权方面的贡献视而不见,充耳不闻?目前西方世界对人权的理解,仍是美国总统罗斯福于1941年所表述的4项“自由”,即免于恐惧和匮乏的自由、言论和宗教信仰的自由。而人权包括“生存权”和“发展权”的概念,则是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对国际人权事业的贡献。中共十六大提出中国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目标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将死刑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对于严格控制死刑适用、统一死刑适用标准、落实宪法保障人权的规定,无疑具有重要作用。我国还保护宗教信仰自由,依法保护宗教财产。国际主流媒体网站可顺利浏览,网络为民众表达观点提供平台。与此同时,更加关注贫困群体的生存和发展,解决农民看病和子女教育问题。我国政府实实在在的举措,无疑是对国际人权事业的贡献。而美国对我人权问题却还在说三道四,究竟出于某种目的?
识时务者为俊杰。笔者非常赞赏外交部发言人对美国政府的一番奉劝,以此作为本文的结尾:“年终岁末,我们奉劝美方看清形势,多反省自身存在的人权问题,放弃在人权问题上奉行双重标准,纠正利用人权问题干涉别国内政的错误做法”。(梁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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