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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有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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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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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岸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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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不再追诉去台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当地人民政权建立前的犯罪行为的公告(1989.9.7)
反分裂国家法(2005.3.14)
中央人民政府处理“九九”后澳门涉台问题的基本原则和政策(2002.4.1)
中央人民政府处理“九七”后香港涉台问题的基本原则和政策(2002.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00.7.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1998.5.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1999.1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1995.10.3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处理涉台民事案件的几个法律问题(1988.8.9)
最高人民法院处理涉台刑事申诉、民事案件座谈会纪要(1988.8.5)
>> 国务院部门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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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
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管理暂行办法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外交部、公安部、交通部、农业部关于整顿对台远洋渔工劳务经营秩序的紧急通知(2001-12-29)
对台湾地区贸易管理办法
民政部颁布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管辖以及所需要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规定(1999-5-25)
教育部、国台办、港澳办、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颁布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籍公民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办法(1999-2-5)
民政部颁布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婚姻登记管理暂行办法(1998-12-10)
>> 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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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试行)(1999-12-6)
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行台资企业性质确认的通知(1991-8-8)
北京市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若干规定(1994-10-24)
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1996-10-16)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台办拟定的天津市赴台从事交流和经贸活动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1999-3-9)
河北省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若干规定(1991-3-23)
山西省鼓励台湾同胞投资办法(1991-7-17)
吉林省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若干规定(1991-12-31)
>> 两岸有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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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协关于增加寄送公证书副本种类事函(1994.12.5)
海协关于确认《港台海运商谈纪要》事函(2)(1997.6.16)
海协关于确认《港台海运商谈纪要》事函(1)(1997.6.16)
两岸挂号函件查询、补偿事宜协议(1993.4.29)
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1993.4.29)
两会联系与会谈制度协议(1993.4.29)
汪辜会谈共同协议(1993.4.29)
海峡两岸红十字会组织在金门商谈达成有关海上遣返协议(1990.9.20)
>> 资料·背景
坚持一个中国 绝不容忍“台独”
>> 涉台法规
海峡两岸红十字会组织在金门商谈达成有关海上遣返协议(1990.9.20)
汪辜会谈共同协议(1993.4.29)
海协关于确认《港台海运商谈纪要》事函(2)(1997.6.16)
海协关于增加寄送公证书副本种类事函(1994.12.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台湾同胞来祖国大陆探亲旅游接待办法的通知(1987.10.16)
最高人民法院处理涉台刑事申诉、民事案件座谈会纪要(1988.8.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处理涉台民事案件的几个法律问题(1988.8.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1998.5.22)
国务院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1988.6.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1994.3.5)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1991.12.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1999.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