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频道讯 据重庆晨报报道,因涉嫌受贿5万余元,合川中学总务处主任唐世明10日在合川法院受审。在庭上,唐否认了多笔指控,辩称曾经的学生向他送钱并非受贿,完全是对方出于对他人格的尊重,师生情谊的体现。
唐世明在2001年至2004年期间,担任合川中学总务处主任。据公诉机关指控,这期间,由于唐负责学校教学大楼、设备更新等工程的实施执行工作,因此多名承包工程老板有求于他,他先后分9次收受这些人的好处费及一部手机,价值共计55400元。
10日,在法庭质证阶段,唐世明否认了多笔指控,只承认收过37000余元。他同时辩称,送钱只是礼尚往来,“他们是我的学生,送钱给我正是因为对我人格尊严的肯定”。
曾在检察院作出书面证言,证明唐世明受贿事实的的4名证人,10日也当庭推翻证言。巧的是,其中有3位证人是被检方指控曾向唐世明行贿的工程老板。
其中一位证人解释:“当时喝了醉,头昏脑涨不知所云,此前称送过唐老师3000元钱的事是假的。”根据唐以及证人在庭上的供述,这些向唐世明送钱的人,都在该校分得工程。
在陈述自己的收钱事实时,唐世明显得很不服气。他在庭上称,两次收取塑钢窗工程老板的5000元钱时,学校校长都在,他和校长都收了对方给的“信封”,而现在只有他一人站在被告席上。法院宣布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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