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5年09月16日 17:15 来源:
这几天,关于月饼的文件要求政策标准纷纷出台,网上报纸月饼的新闻评论纷至沓来。而市面上广告喊的、超市卖的、单位发的、车子装的、手的提的都是月饼,月饼已经早已超出了本身作为传统食品的涵义,不知不觉就和节约型社会、反腐倡廉以及公民道德规范联系得如此的紧密,这小小月饼,咋这么会惹事?
月饼总是要吃的。9月11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月饼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抽查了北京、天津、上海、辽宁、河北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95家生产企业的100种月饼产品,合格93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3.0%。(《法制日报》9月12日) 我认为月饼的根本问题不是包装,也不是“天价”,更与腐败搭不上边儿,而是货真价实的问题。如果果真像抽查的这样,倒是可以让人放心的品尝了。
可是情况不仅如此,当你看了《每周质量报告》之后,就会庆幸还没有买回来尝鲜。一些不正规的小企业和手工生产月饼的黑窝点,对他们的抽查存在很大难度。如果将不正规小企业和手工黑窝点生产的月饼一并抽查,月饼合格率绝对要低于93%。《每周质量报告》报道了这样一家生产月饼的黑窝点:广西马山县的一家小型饲料公司,每年中秋节之前就不卖猪饲料了,而是改为加工月饼……这样的黑窝点,能生产出合格的月饼?无数这样的黑窝点生产的大量不合格月饼,流向了市场,进入千家万户,这是远比价格太高和包装太耀还要可怕的事情啊。
我就不相信在这个日益关注民生、执法越来越规范的社会里竟管不了小小的月饼!这里有三点建议:一是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切不可搞“风暴式”的联合执法,只要各部门全都各就各位,依法严格履行职责,这就够了。食品检验部门先对所在城市、农村各大超市和主要销售网点、批发集散地进行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立即予以没收并处罚,对没收月饼送往指定地点专人监督处理,可加工作畜禽饲料,严禁再流入市场。二是工商部门对本辖区生产销售的厂家和商家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证照不全,无生产资格的一律予以取缔,对其产品立即封存,节后再作适当处理。三是物价部门登堂入店,选择高价月饼,请销售商提供有关进货成本清单,并在当地予以公告,举办“高价月饼听证会”,让卖月饼的自报价格的组成部分,看消费者代表是不是能够接受,如果超过半数代表认为价格还行,物超所值,就让人家继续卖。如果情况正好相反,则请卖月饼的赶紧重新核定价格。如发现市场上月饼价格实在太高,不符合当地的消费水平,而且发现其中有“猫腻”,属于买“盒”还饼那种的,立马作为不公正竞争向工商部门移交处理,这个系列和品种的月饼不得在市场上再销售。以上每个部门从即日起在检查的同时,派出市场巡视员对整改情况和执行规定的情况进行全天候巡查。各部门在月饼专柜公布举报电话,亦可把电话号码印在食品销售包装袋,方便群众有问题随时反映。
只要地方保护主义靠边站,执法部门腰不弯,这小小月饼,好办!(作者:梁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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